广安市“七大措施”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17.04.2015  00:28

一、牢固树立精准扶贫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指导扶贫工作,创造性提出精准树立扶贫理念、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规划扶贫项目、精准扶持扶贫项目、精准实施扶贫项目、精准调整扶贫对象、精准监管扶贫项目“七个精准”扶贫工作新理念,按照解决生存问题、解决发展条件问题、解决发展途径问题三优先顺序规划、安排扶贫项目。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原则,改大水漫灌为精确滴灌,做到扶贫项目“雪中送炭”。

二、狠抓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全市农村进行进行一次贫困村、贫困户的普查识别,通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全市共精准识别出贫困村820个,贫困人口34.4万人。

三、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改革。实行扶贫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充分调动县乡两级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革贫困县考核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贫困县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扶贫开发上来;探索建立精准扶贫机制,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改革。

四、加大扶贫开发投入。依托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最大限度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投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努力改善贫困地区水、电、路、房等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五、创新扶贫工作格局。继续实行市县级领导、市县部门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责任制度;创新推进中、省对口定点扶贫、扶贫国际交流合作,扎实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全面铺开“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助推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扶贫济困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在“五大扶贫工程”中的工作职责,构建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的大扶贫格局。

六、激发创业热情。发挥贫困地区在特色产业、自然和旅游资源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调动贫困户创业、兴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的传统思想,通过挖掘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内生潜力,培育并提升其内源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造血”功能。

七、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建章立制,强化群众参与,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项目公示,形成从项目申报、编制、实施、验收、报账等各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有效提高扶贫开发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