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五条硬规”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

30.06.2015  20:20

        中新四川网6月30日电(王爵 廖小兵 李想)30日,记者从广安区委组织部获悉, 今年以来,广安区推出五条规定加强村社区干部管理,取得明显效果。

        据悉,广安区严格上班值班制度,村上轮流坐班值班,村干部工作日轮流坐班,农忙时节统筹值班;社区错时上班值班,社区干部工作日前后错时一个小时上下班,节假日至少1人按工作日时间值班。

        严格代办服务制度,群众申办事项,原则上均由村(社区)代办员代为办理,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代缴手续费的必须提供发票依据。对老、弱、病、残、文化程度低等困难群体,村(社区)代办员主动上门服务。并实行村财乡管、帐款分管,严禁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无据收款、“白条”入账。村(社区)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1000元,超过时存入开户银行或交乡镇(街道)财政所代管,1000元以上的支出事项从开户银行转账支付。

        据了解,广安区村(社区)党务、村(居)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其中涉及村(社区)财务事项每月公布一次,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和重大经济业务及时逐项逐笔公开。严格责任追究,村(社区)干部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达3次的,年底不予评先评优,并扣发年终目标考核奖;累计达5次及以上的,责令辞去现任职务。被免职处理或被罢免的村(社区)干部,不得享受离职村(社区)干部离职补助待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