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一网店“刷单”虚构交易被罚

18.02.2016  16:52

日前,广安武胜县工商质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虚构交易,骗取消费者信任,增加销售份额。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为提升其淘宝网店手机保护壳(膜)商品信誉度,从去年9月起,通过联系职业刷单人组织“刷客”刷单,给予其商品及网店好评。为逃避网络平台管理,该公司以发送空包裹或低价小商品生成物流信息,完成整个交易流程。截至查获之时,该公司通过“刷单”虚构交易201笔,虚构交易金额19035.20元,支付佣金1600元。

该公司通过“刷单”虚构交易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广安武胜县工商质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撰稿: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