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广告、用“暗号”?郑爽风波后,代孕中介依旧“低调见客”

03.02.2021  07:57

  原标题:删广告、用“暗号”?郑爽风波后,代孕中介依旧“低调见客

  来源:纵相新闻

  郑爽代孕事件引发的蝴蝶效应“席卷”全国。风暴眼中的代孕中介,犹如惊弓之鸟,一夜之间删除了各个社交平台上的“隐晦”广告。

  然而,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其中大多却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图说: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上一座商务大楼内的代孕中介仍正常接待客户。汪鹏翀摄)

  200万粉丝的微博母婴大V,一夜之间删除代孕广告

  近日,有网友向记者反映微博账户名“洛杉矶胖爸爸”的用户此前公开宣传海外代孕业务。其账户主页显示为微博认证的母婴育儿博主,拥有215万粉丝,个人简介为喜多赴美创始人。

  目前,喜多赴美官网已无法打开。根据网友此前提供的截图显示,该公司提供美国代孕、俄罗斯代孕等业务,包括不同的代孕套餐与价格。

(图说:截图由微博网友提供)

  “洛杉矶胖爸爸”还曾在微博发文,代孕是“女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有钱的女人请收入低的女人帮忙怀孕。每一个做代妈的女人都是很开心的”。

  就在郑爽代孕事件发酵后,记者发现该用户于1月20日前后删除了此前发布的所有代孕图文,那段“女人之间的互相帮助”令人咂舌的言论也已被删除,并将微博设置为仅公开半年内发布的内容,官网也无法显示。

(图说:截图由微博网友提供)

  记者通过天眼查搜索“喜多赴美”信息,“喜多赴美”所属企业为上海西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崇明。

  其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投资咨询,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从事医疗、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

  然而,供卵、移植等代孕医学操作属于诊疗手术,并未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此外,其静安分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记者线下暗访,“为避风头不建议客户来公司面谈

  记者以客户身份联系了喜多赴美医疗个案经理杨小姐,她表示公司提供美国与俄罗斯这两个国家的代孕服务。

  “美国部分州和俄罗斯允许代孕,会有很好的法律保障。其中,俄罗斯代孕项目性价比较高,总费用在6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代孕委托方在境外的吃住行和往返机票;美国的费用是在110万人民币左右。

  喜多赴美在上海有办事处,但杨小姐并不建议记者过去:“临近假期了,我们目前先不安排直接面谈,您可以春节假期之后到我们公司来考察。

  不过,记者在搜寻到其上海办事处地址后,前去暗访,发现所在地即为原先已注销的静安分公司地址,位于静安区南京西路上一座高端商务楼中。

(图说:接待客户的纸杯印有“洛杉矶胖爸爸”图文。汪鹏翀摄)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墙上挂着的是“上海喜朵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医院管理,从事医疗、医药、生物、网络、信息、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同样不包含代孕医学操作。

  与一般公司不同,这家公司内没有任何介绍公司业务的宣传资料,只有办公桌与电脑,公司门口也只有“喜多国际”四个字。

  天眼查官网显示,今年1月6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或者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

(图说:天眼查官网截图)

  上海喜朵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不难发现,这两家公司的命名都与“喜多”发音相似。此外,记者还发现,喜朵医疗的实际控制人曾是西多商务的投资人,于2016年9月退出。

  会面时,杨小姐表示,近期不建议顾客面谈是“避风头,低调一点”。同时,她一再保证进行代孕业务,客户与公司两方都不存在违法风险,“客户只需与我们签订一份居间服务协议,付一笔订金。代孕合同是与我们在美、俄的外国公司签”。

  为了打消记者的顾虑,她表示孩子生出来后办理落户手续等,公司也都会提供帮助。“疫情期间,国外的孩子我们都安全带回来交给客户了。”杨小姐说,春节前后,还有多位客户的宝宝即将回国与父母团聚。

  

  

  法律面对的新挑战: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代孕中介

  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上海市打击代孕、“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市级综合督查,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药品监管局相关领导带队,对全市16个区打击代孕综合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对此,静安区卫健委监督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纵相新闻, 自2018年新《广告法》施行后,市场规范与广告行为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市场上较多的是代孕中介,他们提供接洽服务,但不操作具体医疗活动。

  “中介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由市监局管理。如果在代孕机构内开展相关代孕医学行为,则由我们管理。

  在我国,代孕是被明令禁止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官方公众号“政法委长安剑”发文称,“把女性的子宫当作生育工具,把新生的生命当作商品买卖,甚至随意丢弃,这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不止损害女性健康、物化剥削女性,更是践踏公民权益、败坏人伦道德。

  但是,目前对于个人和中介机构从事代孕相关业务的行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处罚说明。

  而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除了“洛杉矶胖爸爸”,记者输入关键词,发现还有“美国试管婴儿戚戚Super戚戚”、“俄罗斯试管婴儿禧孕”等多个发布代孕业务广告的账号。

  这些账户背后的个人与机构在宣传代孕业务的同时,将自己美化为“拯救者”——“为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的女性提供一份报酬丰厚的工作”。或许是为了规避敏感词风险,他们用“代孕”拼音的首字母“dy”、“试管婴儿”、“爱心妈妈”来暗指代孕业务。

  对此,上海兰迪同性权益法律服务团队常俊兰律师指出,关于代孕方面的法律规定只有三个部门规章:

  2001年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3年的《卫生部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通知》以及2015年的《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从法律性质上讲,上述三个法律文件,他们都只是部门规章,在我国的法律效力体系中,部门规章处于低级的效力等级。”常俊兰表示,从这个角度讲,其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

  上述规章中打击的对象都仅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于相关处罚,仅在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体现: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实施代孕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万元以下的处罚,相较于代孕产生的高额利润而言显然是不能达到惩罚目的的。”网络社交平台也并非法外之地。常俊兰说,根据《民法典》,网络平台针对用户在其平台发布代孕广告的行为是有监管义务的,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侵权责任。其次,从《广告法》上亦可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微博制定了《微博投诉操作细则》。其中,第四章违法信息界定包含三个类别,第一项即是“含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内容的信息”。

  记者就“拉拉生子找胖爸爸”这一账号发布代孕图文进行举报,截至发稿前,已过去6个工作日,投诉状态仍为“等待处理”。

(图说:投诉状态仍为“等待处理”)

  记者此前致电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辖区内公司——上海西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在微博发布代孕广告。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审查,其涉嫌“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

  此外,记者联系了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辖区内上海喜朵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代孕中介业务。一位孟姓工作人员回复,将调查此事。

  由于立法层面的缺失,市场监管部门对代孕中介多以超范围经营、违规发布广告等进行行政处罚。目前代孕产业在灰色地带疯狂攫取暴利,引发诸多纠纷与争议。

  常俊兰认为,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完善有关代孕方面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制约、监管及生育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法律化,“这是法律要面对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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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