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修订草案: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27.08.2014  09:56

 

制图 刘逸兴

        8月25日,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草案针对现行广告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重新定义了虚假广告。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增加了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

        根据草案,作为广告荐证者“主力军”的明星,今后想要代言广告,必须自己事先用过。这一规定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在调侃黄渤快去新东方学厨师的同时,也开始“担心”起那些代言女性用品的男明星们。

        A 明确虚假广告四种具体情形

        一个戴着眼镜的专家,端坐在演播厅里,介绍着不久前自己的一项科研成果……不少人对这样的广告并不陌生。到底是专家还是“砖家”,这项科研成果是否真的存在?观众似乎无从考证。今后,它将被贴上“虚假广告”的标签。

        草案规定:虚假广告四种具体情形:一是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是推销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是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是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律师观点细化虚假广告更有利于执行

        形形色色的广告在日常生活中“无孔不入”,并且花样越来越多。一些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也常常“浑水摸鱼”。“以前的法律只是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很笼统,没有列举性的分类。”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认为,将“虚假广告”进行细化,更有利于执行层面的操作。

        B

        台湾男明星汪东城和一群女孩唱唱跳跳,并大喊“做女生就要自由点”。这样一则卫生巾广告让不少网友直呼“毁三观”。因为“明星效应”,代言女性产品的男明星并不少见。“他们真的有用过吗?”网友不禁疑问。这样的质疑,在以后可能会找到答案。

        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并符合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

        网友吐槽唐国强正苦练挖掘机

        “黄渤,快去新东方学厨师!”“上班旅途中真的会遇见开着电瓶车的女神冰冰吗?”“唐国强正在苦练挖掘机。”……这一规定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们甚至在微博上@那些代言了各种品牌的明星们进行调侃。除了电瓶车、手机、衣服等产品外,明星的代言不乏一些“敏感”产品,尤其是一些医疗、药品类的广告,比如不孕不育医院、治肾亏、痔疮的药物。“真担心‘治肾亏’的张国立如何自证。”“解晓东真的去治过不孕不育?

        专家观点具体操作还有一定难度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实对该条款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如何证明明星使用过商品?使用多久算使用过?陈实称,虽然条款的出发点很好,但在操作性上仍很困难。“不过,像男性代言女性用品这样的情况,就比较明显,应该禁止代言。”陈军认为,“这一条款将明星的社会责任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下来,为执法提供了依据,但现在看来,只是一个义务性规定,但也可以对明星们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不会轻易地代言。

        C 住房位置不得用到某地所需时间表示

        “30分钟就可到达城中心”“XX楼盘就在XX旁”……交通便利、离城区近是市民们选择购房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少楼盘开发商正是抓住市民这一心理,在大幅广告标语中,不乏这样用时间或者含糊不清的文字来形容距离的文字。

        草案规定:房地产项目位置应当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表示。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市民案例“20分钟车程”引发投诉

        2012年10月,市民何女士在成都某楼盘看房,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上的一句“距天府广场仅20分钟车程”让她十分心动,当即在售楼处缴纳了订金。然而,不久后,何女士便后悔了。“这20分钟车程,是汽车以时速60公里匀速行驶下的理想状态,而且中途还不能停,如果自己开车,可能半个小时都到不了。”发现被骗的何女士将该楼盘投诉到工商部门,这则广告随即被勒令停止发布。律师观点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陈军接触过不少与何女士类似的案例。“还有一些距离只是测量的直线距离,也存在虚假成分。”陈军认为,草案中对于房地产广告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他也建议开发商在宣传时必须公布房屋的不利因素,即存在的缺陷,“这样既尊重市民的知情权,也可避免纠纷。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

        原标题: 广告法修订草案: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