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背兜"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12.03.2014  14:05

   四川在线广元频道消息(何伟 曾杰)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决定,授予广元剑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郭兴利扎根基层人民法庭23年,始终坚守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最前沿。为方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他用竹背篼背着国徽和卷宗,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巡回办案,足迹遍布辖区15个乡镇169个村,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背篼法官”。他播种公平正义,畅通群众诉求,坚持公正办案,总结出“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和案件回访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让当事人怀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走。23年来,郭兴利办理案件2600余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他利用下乡办案的机会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在当地形成了良好的守法氛围,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信访事件。他坚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清白做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为自己和亲朋谋取私利,以坦荡的胸怀、清廉的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尊敬。曾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先进工作者、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并被确定为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先进典型。

  郭兴利扎根基层,始终牢记人民法官的责任和使命,忠诚履行职责,事迹突出,精神感人,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秀典范。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开展向郭兴利学习的活动,学习他牢记宗旨、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和高尚品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郭兴利为榜样,自觉把学习内化为持久的精神动力,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