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社保局召开“银社”合作工作座谈会

07.07.2016  00:07

6月23日,广元市社保局与广元市各合作银行市分行、市本级开户银行召开了“银社”合作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合作银行市分行联系社保业务的领导、市本级开户银行联系社保业务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市社保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社保局局长赵曦同志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基金管理科科长赵玉同志通报了各合作银行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社保基金存款实行优惠利率协议书》落实情况,分析了各合作银行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合作银行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银社”合作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赵曦局长对“银社”合作提出要求,希望各银行在账户管理、资金管理、政策落实方面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管理,强化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基金收益,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最后,市社保局与各合作银行签订了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社保基金存款实行优惠利率协议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所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的活期存款利率全部按照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浮动到顶的标准执行(职工医疗保险财政专户活期存款按三年零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上浮到顶执行),定期存款利率也上浮到顶,市、县区同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