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构建“三同”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5.02.2016  02:23

广元市建立“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的“三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健全制度,配套“三同”机制。 制定并出台《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细则》《“记实留痕”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配套“三同”机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监察室(机关纪委)列席党组会,对民主集中会商情况等进行会议现场记实留痕。

厘责清权,对标“两个责任”。 细化并明确班子成员职责,重新分解机关科室内部事权,实现权力定岗定界定责,逐一形成权力运行流程清单、责任主体清单、风险点清单、风险防控清单、纪检监察跟进防控清单。绘制《市教育局权力体系和监督体系图》等,层层明确主管、分管、监管、监督各自职能职责,实行清单管理,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

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实效。 把内部权力可能存在的119个廉政风险点,114条行权主体及业务工作方面防控措施,85条纪检监察和责任追究方面跟进监督措施上墙公示,全面畅通网络、电话、信箱、首问大厅等投诉渠道。每季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案件查办、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纪检监察通报》强化监督实效。开发人员管理、事务管理、问责管理三平台建设,实现对人员、事权全时、全域、全位监督。

 

(广元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