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创新农业经营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25.05.2015  12:03

  近年来,广元市朝天区通过有益探索形成了“下有卯底、上不封顶,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陶园农场模式和“土地为资本、农民为社员,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华洋核桃专业合作社模式,推动了农户、企业、专合组织逐步走上了规模化发展模式。2014年以来,朝天区围绕农村全面深化改革,在“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大下功夫,在“谁来种地、怎样种地”上进行有效破题,引进广元屹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立锦程农场,探索实践“业主+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股份制农场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破界放权、培育主体、卯底分红、互利共赢”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子。

  广元市朝天区锦城农场创建于2014年5月,位于朝天区西北乡上坝村,占地面积1500亩,总投资1.1亿元,主要以“稻虾种养殖”和特色水果培育为主,发展生态链式农业循环经济,打造独具风格的“现代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园区”,是集多经发展,农旅结合,休闲观光,农产品开发、加工于一体的股份制农场。

  一、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场”流转模式,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打破原有组、户条块分割界限,将上坝村河谷地带零星、分散、利用率不高1000亩土地依托农业项目进行集中治理,以组为单位依法有序规模流转给农场。农场业主与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进行入股认证,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股民责、权、利的保障问题,既保障了农民的权利,让农民放心将土地流转出来,又消除了土地流转后农民心存自家承包地没人种或被掠夺性开发的顾虑,从而实现解放思想、破界放权。

  二、建立“农场+股农”或“职业农民+农场”经营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农场+股民”经营模式。农民以土地入股后成为股农,土地经营权由农场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股农可以参加股份合作农场举办的培训,实行竞争上岗。一部分成为农场固定员工,在技术或管理岗位上班,领取固定工资;一部分就地转为农民工,在农场务工,领取工资;不愿意参加农场培训或竞岗的人员(在外务工或有独立事业),则自由择业。二是“职业农民+农场”经营模式。在农场经营期间,股农经过农场培训成为职业农民,从农场反租一定规模的土地,由农场业主进行统一技术指导和管理,股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建立“合同+股东大会+政府服务”管理模式,着力规避农场、股农风险

  一是严格合同管理。在流转年限内,无论农场效益如何,按合同每年保证800元/亩的基本土地流转费用,流转费由村民小组在农场统一领取,然后向股农一次性发放。二是建立股东参与机制。适时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农场运营状况,强化财务监管;每年年终分红结算,并一次性支付给村民小组,再由村民小组组长分发到入股农户。三是搞好协调服务。乡、村、组积极主动参与从项目规划、洽谈、流转合同签订到实施的全过程,及时指导和掌握合同洽谈与项目实施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基础设施调整、项目结束后地貌的恢复、物价发生较大变动后流转费处理等矛盾和隐患。

  四、建立“常产入股+股本分红+务工收入”收益模式,构建利益分配新机制

  在土地经营上,农场坚持以“土地折资本、资本变股本、农民变股民、保底增值效”为利益联结机制,即: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为股份加入农场,成为农场的股农;股农以每亩常产1210元为股本入股,再按股东股农投入比例分红,分红收益在1000元以上,即为股农财产收益。同时农场主按每年每亩800元的标准给股农保底,股农还可务工收入至少2~3万元/人,即为股农的全部收入。这样,既解决了土地分散经营、效益低下、风险高的矛盾,又切实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经营效益,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