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县召开 “绿色检察”理论研讨会

13.04.2015  14:10

4月10日,广元市旺苍县召开“绿色检察”理论研讨会,来自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理论研究工作者汇聚一堂,探讨交流该县检察院为保护山区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安全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探索建立的“绿色检察”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绿色检察”工作,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职能,在依法保护、修复、改善生态环境资源,保障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重点推出了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两审查一告知”制度,牵头建立了“生态司法执法双联”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了“两化生态司法”的“县域大联动”模式,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全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监禁刑适用率已由2012年的25%提升至2014年的83%。

通过有力度、系统性地开展“绿色检察”工作,将有力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生态破坏。旺苍注重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检察实践,探索出“4321”工作模式,形成了管护有制、打击有力、修复有径、预防有效的“绿色检察”工作体系。 “绿色检察”、“4321”工作模式被评选为全国25件最佳制度创新事例之一。

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 (广元市社科联、旺苍县社科联) 网站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