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上档升级

29.05.2015  21:57

  本网讯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不断规范监管流程,狠抓行业作风和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招投标腐败现象,确保工程质量。广元市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逐步形成了开放统一、竞争平等、运行有序、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2012年以来,该市公开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比选项目原则上一般实行固定价比选,截至目前,共计监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共计363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40个,招标控制价49.33亿元,中标价42.03亿元,节约投资7.3亿元,资金节约率约14.8%;比选项目123个,比选控制价1.07亿元,中选价9951万元,节约投资749万元,资金节约率固定为7%。

  织密制度笼子 规范操作流程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始终坚持制度先行,把规范招投标运行程序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围绕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范标准。该局会同市发改委制定了《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管理办法》、《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广元市招投标市场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现场监督人员工作职责》、《评标专家抽取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守则》、《投标人现场守则》、《评标专家现场守则》等制度。同时,出台《广元市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监督管理办法》、《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广元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广元市非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切实理顺了管理体制、部门职责、程序规定、投诉处理,做到大胆管理不缺位,依法行政不越位,有效确保了招投标各个环节运行操作有章可循。

  强化依法监管 流程晒在阳光里

  一是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立了特邀监督员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同质量、安全、造价、资质与资格等管理机构的联系,把中标后合同履行监督渗透到建筑市场综合执法中,严厉打击合同履行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上完善操作规则,抓好招标前置条件的审查,把好工程报建关,对项目资金不到位、备案资料不合法的坚决不予备案。

  二是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提高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重大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备案推出联合会审制,通过会审严格控制招标人有意抬高门槛、设置倾向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同时,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和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一标一考核”制度,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开标,并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现场考核表》;严格专家抽取,并健全计算机辅助评标制度,完善电子招投标文件范本,固化了“清单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百分比,最大限度地压缩专家自由裁量的操纵空间。

  三是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今年以来,对建筑业企业投标实行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目前,已有100余家企业审核入库,通过这种方式有效遏制挂靠投标、出借资质等行为。四是加强标后管理。健全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全面落实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的监管职责,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要求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等主要人员。目前,广元全市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已正式投入运行,可及时掌握项目主要班子成员工作情况,有效遏止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发生。

  严抓行风建设 规范行业软环境

  一是对代理机构实行验证登记,对从业人员进行动态核查,对国家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报名、答疑、组织开评标所有人员必须是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同时,完善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监管、出借资质、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及时记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规范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代理合同必须明确代理工作、收费额度等主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实行业主单项业务评价制度,制订统一格式的评价意见表,由业主对招标代理各阶段的工作及投入的技术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作为年终对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因素;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对证照、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非注册人员)、市场行为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进行停业整顿。目前,该市已办理招标代理验证执业的代理机构已达86家。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政务公开。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平台、省住建厅和广元市政府门户网、广元建设网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700余条,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办事。通过施工现场专栏、网络、新闻媒体,依法公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情况、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监督执法等全过程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项目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举报。

  四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要求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到位。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每周组织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案例剖析、专题研讨、总结交流等活动,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建设诚信体系  违规拉进黑名单

  一是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该局通过与发改、交通、水利、工商、公检法等部门联动,积极采集、整理信用信息并建立动态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时将信用信息发布到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平台,并对信用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信用信息评价机制。加快完善市场各方主体招标投标诚信档案,对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中标人等企业的诚信记录与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考评,作为企业资质管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信用奖惩机制建设。营造招投标市场诚信环境,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惩、无信获忧”的招投标市场氛围。对失信者要从重从严,切实加大失信违规成本。

  四是强化信用信息综合运用。在招标投标、企业年检、升级降级中对企业信用信息予以充分运用。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求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投标企业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恶意欠薪、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等失信行为的,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参与项目投标。

  五是出台黑名单公示制度。将市场主体参与我市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纳入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资格限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复议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分析制度,从严查处投诉处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对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业绩弄虚作假问题,责令业主取消了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今年上半年,甘肃省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四川茂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责令业主取消两家公司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了投标保证金,确保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刘贤芳 唐永明)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