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局出台“马上办”工作制度

06.03.2017  10:33

为进一步落实市领导关于“马上办”工作指示精神,近日,广元市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马上办”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将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安排,省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办理的事项;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决议、决定和局领导要求办理的其他重要事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应急事项;其他需要马上办的事项等6项事项列入“马上办”主要事项。《制度》要求,对“马上办”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明确办理责任人,启动办理程序,进入办理状态。对涉及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和检验检测等服务,要急事急办、办就办好。《制度》明确,建立“马上办”工作督查抽查机制,驻局纪检组(监察室)每月对各承办单位“马上办”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不少于2次,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制度》的出台,对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