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拥有量居全省第一

13.10.2014  19:46

继2007年广元市第一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后,广元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直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近日,经国家商标局认定,“利州香菇”“七佛贡茶”“利州杜仲山鸡”荣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至此,广元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6件,位居全省第一。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广元市有效地保护了当地优质特色产品并带动了特色产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杆。广元市朝天区的核桃、昭化区的紫云猕猴桃、苍溪县的雪梨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在注册商标并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经济价值显著提高。以昭化区的紫云猕猴桃和朝天区的核桃为例,昭化区紫云猕猴桃自2009年荣获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以来,全区猕猴桃种植面积以每年3千亩至5千亩左右的速度递增,现在已经有8万余亩。去年全区猕猴桃总产量2万余吨,总产值突破3亿元,猕猴桃投产种植户人均增收近万元。其中,仅紫云乡就产生了60多个“万元户”、6个“十万元户”、1个“五十万元户”。朝天核桃在注册前,核桃干果价格普遍为每公斤16元至20元,注册后普遍涨至每公斤22元至36元。2014年,全区核桃种植面积33万亩,核桃产量27094吨,同比增长32.9%,实现产值13亿元,农民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核桃产业已成为朝天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广元市把实施商标战略与发展农村经济深度融合,树立“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理念,深入开展“贴心助农送商标,真情服务谋发展”和“一村一品,一品一标”等农村农业商标工作。广元市工商局选择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行业组织和特色优势种植养殖大户为重点帮扶对象,帮助构思设计商标,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培育有地方特色的产品成功申报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效地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