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强化”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25.07.2016  13:36

今年,我市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扎实开展“6+1”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即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三鱼两药”、 生猪屠宰“扫雷”行动、“瘦肉精”、 农资打假、生产记录和进销台账“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上半年,我市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管累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7189家,出动执法人员11250人次,查处问题268起,责令整改254起,吊销证照企业2家,发放宣传材料111600余份,指导培训650场次、指导培训12440人次。立案查处各类农业案件64件,办结案件61件(其中专项整治案件44件,日常执法监管案件17件),案件信息公开43件。

一、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摸排风险隐患。 紧紧围绕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在监管上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农时的检查整治,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和品种的整治,三是突出重点项目监测,四是突出重点节日专项整治。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我市出台《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办法(试行)》(广农质安办〔2016〕7号),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认真开展飞行检查,督促基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二、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狠抓生产源头监管。 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自控自检体系,扎实开展生产记录和进销台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其建立生产台帐和投入品记录。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进销台账管理,督促其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规范的进销台账。上半年,我市生产记录和进销台账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4855家,出动执法人员7044人次,查处问题152起,责令整改148起。同时我市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全市217个乡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5600家,集中向社会做出诚信经营、按标生产的公开承诺,进一步强化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增强了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三、强化农产品监测抽检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安全。 上半年,全市生产基地农产品农残检测共抽样个数10954个,合格率达99.66%;其中无公害农产品农残检测3065个,合格率达99.84%。通过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做到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排除隐患,实现了以安全监测促规范生产,全市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科技下乡等活动,利用广元农业信息网、广元农业微信公众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法律意识。今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中国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广元新闻网签订了合作协议,仅6月份已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信息50余篇次。

    (广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