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出台“工业十五条”稳增长促转型

10.04.2015  12:56
核心提示:市政府组建广元市工业发展基金,采取参股投资、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优先扶持种子期、起步期等初创期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广元市于4月1日专门印发《广元市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十五条措施》,包括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和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的补助等,从融资、营销、环境、机制等方面大力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         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市政府组建广元市工业发展基金,采取参股投资、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优先扶持种子期、起步期等初创期中小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用好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发挥好基金的最大效益。         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市政府设立企业应急过桥转贷资金,用于短期帮助企业解决到期银行贷款转贷资金周转困难,有效缓解企业还贷资金压力,稳定企业生产经营。该资金重点支持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市内,且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的工业企业。         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认真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并将相关优惠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切实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新三板”、“四板”挂牌融资。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好中国银监会提出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个不低于”的信贷措施,大力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对已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给予支持,原则上不抽贷、不降低贷款额度。重点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点企业和大项目、好项目加大信贷资金注入。创新抵押融资模式,扩大工业企业抵押融资范围,支持企业发行短期债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考核,力争金融支持企业融资实现较大突破。         加大政策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等部门职能,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和沟通,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政策,积极帮助工业企业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支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有效引导社会投资。对拨付给企业的专项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作为征税收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广元造”产品力度。放宽中小工业企业进入政府采购的门槛,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的产品,均优先纳入各级政府采购范围。进入政府采购的广元市中小工业企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售后服务增加一定的分值。         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编制《“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出台相关促进政策。巩固提升淘宝网特色中国·广元馆、世界粮网粮油网上交易平台、嘉德宝网上大宗农产品交易平台服务水平。对在“天虎·云商”平台上开设网店并达到要求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补助2000元的网站建设费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拓展市场,对达到一定销售量的企业给予奖励或贷款贴息。         对中小微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给予补助和新进规企业给予奖励。对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进驻工业园区租用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50%的厂房租金补贴。享受补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补助资金实行市、县(区)各承担50%。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当年新进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每户企业奖励2万元。         支持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服务、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多种服务。从2015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广元市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十五条措施》内容还包括搞好企业要素保障、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工业工作推进机制、促进本地煤炭销售、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做大市县(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