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委员批广州禁止电动车:简直是儿戏

14.10.2014  08:47

  南都讯 早在2007年前后,广州便先后禁电禁摩,但“禁而不止”,“五类车”仍是广州交通的顽疾,尤其是在大型批发市场、城中村、郊区等地。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关于广州首次禁售、再次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定,引发了市场、行业等多方质疑,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甚至毫不客气地批评《条例》,称其“简直是儿戏”! 

  社会公众要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可以于10月24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立法听证会则将于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广东迎宾馆举行。

  物流快递:90%的运力依靠电动自行车

  “你一手要抓环保,一手要讲效率,骑摩托车,你说污染环境,那电动车不污染环境,你又不让骑,怎么提高效率?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一位五羊邨片区的顺丰快递员表示无法理解此次广州市打算对电动车“一刀切”的做法。

  EMS的快递员向记者透露,邮局曾打算给每个快递员配备电动车,但是省公安厅没有通过。上周五试行法规刚刚发布,邮政电动车就被抓了两台,不过交了50元罚金后,快递员今天照样骑着上班,因为“根本没有办法替代”。

  据顺风、圆通、EMS3家快递员估算,仅五羊邨片区就有40-50个快递员,90%的运力全部要依靠电动自行车。一是因为成本决定不可能每人配车,即使配了,像寺右村、共和大街等地,都是狭窄的小巷,机动车根本无法进入,加之停车费等费用,邮费肯定也要看涨。

  二是因为自行车速度慢,又无法载货,“寺右村用自行车派,一个月只能拿1000多元工资,电动车能拿到3000多元”,E  M  S的快递员向记者描述自行车与电动车之间的差距,对于五羊邨每天平均200公斤左右的货物,他表示根本无法用自行车解决问题,如果派汽车来拖,“还不是一样排放尾气污染环境?

  几位快递员都向记者提到广州是否可以借鉴深圳模式,即对快递等特殊行业放开电动车使用权。2012年4月,深圳开始试行电动车禁行政策,让快递行业“压力空前”。不过根据《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意见》相关规定,在统一管理后,快递业的电动自行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有“快递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均可申请快递电动车配额。

  城市运输:没了电动车就是没了手脚

  受到影响的不只是快递,一位踩电动车送水的工人告诉记者,如果送水不可以踩电动车,“这个行业基本上就没人干了”。一桶水19公斤,两桶水就相当于一个女孩子的体重,对于送水工来说,用电动车一次可以承载9-12桶,每一桶水能赚一元钱,如果用自行车一桶一桶送,“根本没办法赚钱”。

  在另一家松吉电动车专卖店,一位来修车的李先生非常愤怒,他说广州禁摩之后,做过电工的他就开始研究如何改装电动车:“你知道吗,我们现在为了人民服务,单车可以拉四瓶煤气罐!以前摩托车干的事现在是电单车干的。现在再把电单车禁了怎么办?我要从长兴路这里扛到五山!”李先生希望这项政策不要太过绝对,“对那些卖菜的人来说,没了电动车就是没了手没了脚。

  采写:南都记者 冯叶 李双 实习生 刘雨锟

  声音

  电动车生产商 如果不合法,为什么不吊销我们的生产执照?

  一位广州电动车制造企业经理告诉记者,据其估算,广州有50家左右的电动车制造生产商,主要集中在花都、番禺、增城等地。新规出台的这两天,电动车企业呼啦一下聚在一起,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现已达成初步协议,希望行业协会能够在听证会上为企业们争取权益。

  这位经理透露,自家的产品主要销往珠三角以及福建等地,广州大约能够占到企业30%的市场份额。而根据拟定的新规,广州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在业内看来,这纸新规让人摸不着头脑。“我们生产符合行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不能销售?如果不合法,为什么不吊销我们的生产执照?”这位经理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1999年的国标———即“时速20公里、体重40公斤”已使用14年,这对目前市面上95%电动自行车超标的现状提出一个现实问题,无可否认,标准应该与时俱进,但绝不应该“一刀切”。此外,该经理还表示,电动自行车并不是造给广州的富人,而是为了打工一族和物流等行业用户,“市场有需求,政府凭什么干涉?

  省政协委员杨中艺 政府能用一纸条文干涉干预市场活动吗?

  杨中艺认为,《条例》没有把概念区分清楚。首先是“非机动车”还包括一些新型交通工具,比如人站在上面就能运动的代步车,“难道要把这些也都禁了吗?

  同样,他对“禁电”的理由也无法理解,“说不安全,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还是因为没有一个完善的慢行交通系统?”他表示,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和一般性自行车的安全性是一样的,“那为什么不连自行车一起禁呢?”对于禁售、禁止生产,在他看来,这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政府能用一纸条文干涉干预市场活动吗?”他表示,退一万步说,在广州销售,外地使用,“我违什么法啊?”“法无禁止即可为”,杨中艺建议,政府第一要撤销掉原来违法的禁令;第二立法必须把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分清楚,再去立法;第三,建设完善的慢行交通系统。

  肇庆

  2016年起禁行

  所有超标电动车

  2013年7月1日-9月30日,对超标电动车免费发放了临时通行标识,未办理临时通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13年10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2016年1月1日后将禁止所有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佛山

  2008年和2013年

  两度“禁电

  2008年,佛山在中心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执行效果不好,于2013年再次禁电,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内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参照摩托车管理。

  江门

  2016年起禁行

  所有超标电动车

  2013年8月6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江门开展超标电动车上牌管理,2013年11月1日起,江门市未上牌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珠海

  全国率先禁电

  2005年珠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城市。在珠海市人大通过这部条例之前,政府在网站上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时有97%的民众投票反对禁止电动车。

  中山

  今年4月份起

  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

  2014年4月中山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为中山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全市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

  深圳

  超标电动车去年已禁行

  邮政快递等不受限制

  2012年4月1日起,深圳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分路段限行,但从事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公共设施抢修以及送桶装饮用水、送燃气瓶等单位所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2013年9月10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东莞

  2007年起“禁电

  2007年8月15日,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全市范围内登记上牌,也不准上路行驶。

  惠州

  去年底已禁售

  过渡期到明年底

  2013年12月起全市禁售超标电动车。对已进入使用环节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定过渡使用期限,时间自2014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广州

  “禁电”“禁摩”多年

  迄今“禁而不止

  自2006年起,广州市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2007年1月1日起,除执行任务的军警用摩托车外,广州禁止摩托车在市区范围内行驶。但至今为止,无论是“禁电”还是“禁摩”都“禁而不止”。

文章关键词: 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