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幼儿园保安以帮家长减免建园费诈骗 获刑一年半

26.08.2014  22:32

        中新四川网8月26日电 (方圆)记者26日从成都市锦江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处一起幼儿园保安以帮助减免“建园费”为由诈骗学生家长的案件,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周某系成都当地一家比较有名气的幼儿园的保安。2013年9月,肖先生因为孩子入托一事认识了幼儿园保安周某,后在周某的帮助下顺利为孩子报上了名。事后,肖先生给了周某一千多元作为酬谢。今年3月,急需用钱的周某想到曾经帮助肖先生的孩子办理入学,肖先生对自己还比较信任,于是便给肖先生打电话,称近期幼儿园做活动,其可以帮助肖先生一次性交纳4年“建园费”,相比每学期交钱可以便宜几万元。肖先生在分三次交给周某共计46900元后,多次向周某索要发票,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后来无法联系上周某,肖先生才意识到被骗,随即到公安机关报警。5天后,周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赃款全部退还给肖先生。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一次性交纳幼儿园“建园费”有优惠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周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赃,系自首,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子女受教育问题历来属家庭的重大问题,家长们总想给子女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每到入学时期,总有家长想尽办法让子女就读到条件好的幼儿园、学校,这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利用家长希望让孩子读到称心幼儿园、学校的迫切心理实施诈骗。又到了秋季开学季,家长们一定要警惕各种招生陷阱,报名、缴费一定要按照幼儿园、学校公布的官方信息办理正规手续,避免上当受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