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坚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

08.07.2016  06:34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坚持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自贡市大安区等63个县(市、区)(其中55个贫困县)为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示范县(2016~2018年)。
  《意见》明确,坚持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要求各地结合脱贫攻坚“3+10+N”组合拳的实施,因地制宜、一户一策,分步实施、梯次推进。优先在边远地区和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优先解决贫困户住房困难,确保示范县每年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数量不低于行政村的18%、建设农村廉租房数量不低于总需求的25%,贫困村脱贫比例不低于同类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示范县建成幸福美丽新村数量占本县行政村总数的55%以上,贫困村实现摘帽60%以上,农村廉租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80%以上。
  《意见》明确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5项重点工作:整体把握建改保关系,重点解决农民住有所居住得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平坦路和饮安全水问题;加强人居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解决农民充分就业持续增收问题;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解决农村优秀文化传承问题。
  《意见》强调,坚持把旧村改造作为成败之举,注重新建、改造和保护有机结合,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新建民居提倡统规自建、统规联建,原则上不搞统规统建村落民居的改造,注重完善提升内部功能,大力实施建庭院、建入户路、建沼气池和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建四改”工程。大力实施农村特别是贫困群众危旧房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信贷贴息试点,优先解决好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实现农村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优先抓好贫困地区和边远山区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示范县实施“宽带乡村”建设。通过3年建设,示范县基本完成通村道路和通新村聚居点道路硬化任务,安全饮水率、有线电视宽带覆盖率达到100%。因地制宜推广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全面治理农村环境和面源污染,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突出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型业态。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民居保护项目,探索市、县级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挖掘保护和大力弘扬农村传统文化,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文化惠民扶贫专项行动,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
  《通知》提出了5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示范县建设作为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和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完善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先行,新村建设要与城镇建设、扶贫搬迁、灾后重建、产业发展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结合;加大整合投入,用好示范县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创新基层治理,建立和完善以民主自治为重点的基层治理结构,理顺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示范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督察考核工作,把脱贫成效纳入考核重点内容,坚持督察与考评相结合,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察、年底进行年度考评,将示范县建设纳入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立台账,随时跟踪指导。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试点,对示范县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增强考核督察的科学性、权威性。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