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农民工也可申请保障房

06.08.2014  12:33

  绵阳市日前印发《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申请条件等,标志着绵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正式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降低了申请准入门槛,简化了审批流程,体现了更加便民惠民的宗旨。“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措施。”据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房”并轨后,我市对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作了较大的调整,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乡镇无私产房或私产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的,均可申请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此外,“两房”并轨后还首次将农民工纳入保障对象,为最大限度实现普惠于民奠定了基础。  

  根据《通知》,绵阳市公共租赁房申请资料将进一步减少、申请审核程序将进一步简化,对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排序,按顺序进行选房,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签订三年期限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80%。此外,农民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50%。(赵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