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多措并举宣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08.06.2015  11:49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6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依法扶贫的新时期。为切实加强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确保我县贫困对象如期脱贫,实现共同小康目标,青川县扶贫移民局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条例》。一是在县城区利用LED电子显示屏轮播《条例》宣传标语;二是在《青川新闻》上连续播报《条例》相关信息;三是及时将《条例》(单行本)发至县领导及县级各部门;四是局领导带队到乡镇、村发放《条例》(单行本),并组织乡镇、村、社党员干部学习《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针对精准扶贫的要求、扶贫工作的格局、扶贫开发措施、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落实,进行了详细讲解。

青川县扶贫移民局将在全县36个乡镇分别设立宣传点,利用广播、电视、画册、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