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新增)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在川、省属重点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新增)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厅函〔2015〕167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7月16日至17日召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新增)县长安全生产座谈会并举办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交流重点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经验,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非煤矿山严防十类事故、“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闭环执法、公开执法、文明执法”和“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培训工作等。
二、时间和地点
(一)视频培训时间:7月16日至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视频培训地点:主会场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四川省分会场在省安全监管局二楼会议室,市、县分会场在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三)座谈会时间和地点:7月16日下午15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445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马边县、威远县和兴文县人民政府县长及安全监管局局长(县长仅参加7月16日全天的安排)。
(二)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二楼视频会议室:
1、省冶金地勘局、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川威集团等在蓉中央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全体人员。
2、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执法总队一支队的全体人员,省安科院、省安全技术中心、省煤炭设计院、省职业健康协会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全体人员。
3、请上述中央在川、省属重点企业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省安全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7月16日上午的会议,其他时段,结合工作安排参加学习。
(三)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1、本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和安全监察执法部门的全体人员,辖区内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及其他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全体人员,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名单由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2、请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及20个省级重点监管县县长(参加北京主会场安排的除外)参加7月16日上午的会议,其他时段,结合工作安排参加学习。
3、未开通视频的县、乡级安全监管机构有关人员及其他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就近在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培训,具体地点由有关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视频培训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参加人员,确保有关人员按要求全程参加培训。
(二)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分别在7月15日、7月23日前将本地区拟参加和实际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
(三)请乐山市、内江市和宜宾市安全监管局分别协调通知马边县、威远县和兴文县政府县长及安全监管局局长按要求参加座谈会,并于7月13日16时前将参加座谈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反馈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报到时间:7月15日;地点:元辰鑫国际酒店(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电话:010-82024488);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李永密,15210187897,010-64463215。
(四)请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按会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7月15日9时开机调试。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联系人:何欣洋;联系电话:028-86263577;省安监一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加视频培训人员统计表
2.参加座谈会人员回执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7月13日
附件: 2.参加座谈会人员回执.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