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13.02.2014  12:10

  春节以来,全省迎来新一轮降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否得到保障?2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和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拨付各类冬春救助资金约4.9亿元,今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资金23.8亿元也于春节前提前下拨,各地各部门周密部署,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民政厅19个督导组对21个市(州)780余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明察暗访,督查结果表明,各项救助政策已落实到位,各类救助资金已拨付到群众手中。

  入冬以来,地震和暴雨洪涝灾害受灾地区、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如何,省委、省政府十分牵挂。省委书记王东明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多次批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开展不间断普遍排查,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救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户困难群众家庭安全温暖过冬。省民政部门早谋划早实施,明确了救助对象、内容、标准,多次对灾区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找准找实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冬春期间生产生活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的精确需求,并建立台账,确保困难群众“平时要吃饱、过节要吃好、穿暖盖足、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确保各地不漏一户一人。去年10月以来,已提前预拨2014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亿元,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针对冬春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提前下达6427万元冬令春荒救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目前,中央财政冬春救助资金4.06亿元及省级配套资金198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截至春节前,我省冬春期间共拨付各类救助资金约4.9亿元。在资金发放中,“加快”二字被格外强调——加快救助资金的发放进度,及时将城乡低保救助资金、冬令春荒资金、慈善捐赠资金发放到位;加快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进度,严格按要求及时、足额将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为缓解化解灾区救助资金面临的压力,我省在今年省级财政预算中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增加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预算。

  为确保对困难群众的冬春救助不留死角,一系列机制建立起来。各级民政部门建立留守病残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安全温暖过冬联系帮扶机制,各地依托村、居委会设立的最低生活保障协理员负责信息联络、定期报告和适时救助;指导各地在高寒山区和部分偏远重灾乡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做好防范极端自然灾害和突发自然灾害救助的准备工作,确保在通讯中断、交通不便的情况下,能够基本满足灾害发生后应急阶段受灾群众的临时需求;制定慰问方案,扎实做好慰问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重点抓好因灾丧失主要劳动力、伤残人员、三孤人员、灾区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记者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