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2012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
2013年4月25日至5月30日,省审计厅对我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报告》指出了我局在项目执行进度、往来款以及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对《审计报告》指出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未进行中期评估” 问题
按要求在每年9月30日前就省级专利申请资助资金、PCT国外专利申请资助金(中央财政)和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未执行完的项目经费,主动向财政厅上报项目执行的相关材料,会同财政厅开展评估工作,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关于“追加预算申报不及时”问题
从2014年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1]37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申请追加预算。
(三)“超时限申报用款计划”问题
从2014年开始,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申请用款计划,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收支挂往来,结余款未纳入预决算”问题
此项经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经费。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已专题向省财政厅报告,纳入到2014年预算。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立项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合同经费预算),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五)“未按项目实施进度申领和拨付资金 ”问题
已在后期服务平台建设合同中对平台建设分期、项目资金付款执行进度、平台建设质量保证金等进行了约定,督促项目加快实施,按项目进度拨款、及时组织完工验收,确保合同实施到位,防范项目执行风险。
(六)“会议费支出超标准”问题
已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川委厅[2007]21号)规定的现行会议费标准执行,加强和完善报销、审批环节的监督等制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