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预通知

20.04.2018  15:42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业务水平,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8)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暨选拔参加第四届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做好参加学校竞赛的选手选拔推选工作。现将我校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及原则   为加快推进我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成长成才,以锤炼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本次竞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相结合;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二、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1)竞赛学科。竞赛分为文科组(含 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理科组(含07理学)、工科组(含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并单设思想政治课专项,共四个组别。   (2)参赛对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均可报名。推荐参加竞赛的选手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竞赛实施   竞赛的有关内容及要求请参照《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8)9号](附件一)里的实施方案。   (1)竞赛时间和方式   选拔推荐。各学院(单位)结合实际,于5月10日前组织开展本学院(单位)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选拔产生参加学校决赛的选手。   学校决赛。四川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拟定于5月下旬举行。竞赛采取现场讲授和资料审查形式,由选拔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选手进行评审、遴选。各学院(单位)在广泛开展教学竞赛活动的基础上,推荐能够充分展示本学院(单位)师德师风和高质量教学水平的青年教师参加决赛。决赛由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承办,校工会负责竞赛统筹协调和资料报送工作,教务处负责竞赛组织、评审和参加省级竞赛教师的培训工作,人事处负责组织动员青年教师参加竞赛。   (2)竞赛奖励方式   学校竞赛分为文科组、理科组、工科组、思想政治课专项组,按参赛情况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根据参赛情况设置各等次奖数量),将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各组别竞赛的第一名学校将推荐参加第四届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四、组织领导   成立四川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分管工会、教学、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部等单位负责人。   各学院(单位)要加强对本次教学竞赛及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竞赛及选拔推荐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参赛选手报名和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单位)参照《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8)9号]附件里竞赛决赛实施方案(见附件一)要求(推荐参加学校竞赛每位选手必须提交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需要提供的教学节段不同全国竞赛要求,只需提供4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和PPT,比赛当天抽取4个教学节段中的一个现场讲授进行比赛),通过学院(单位)内部竞赛等方式选拔好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竞赛。各学院(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二),于5月11日前将《四川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三),以及竞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堂教学PPT讲稿和目录(参见附件一)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校工会组织建设科。     地址:望江校区文华活动中心406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85460716,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一《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附件二《四川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四川大学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校工会、教务处、人事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