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2021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敲定了!
为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遴选出7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4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方案》。
这7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分别是:龚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支持力度的建议、刘十庆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杨武云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四川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的建议、夏放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不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宋洪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议、马宗慧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建议、林雅琴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开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贯彻情况调研的建议。
根据《方案》,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督办,省政府有关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有关组织具体承办。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在开展重点督办过程中,将及时了解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度,加大监督力度,适时组织代表采取现场视察、听取专题汇报、询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更好地落实责任,使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应于6月15日前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不得晚于9月15日答复代表。
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建议办理工作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和办前、办中、办后的“三联系”制度,及时与代表沟通交流,通过座谈、现场办理或邀请领衔代表、部分附议代表参加相关专题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在制定相关政策或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充分吸纳代表合理建议,提高建议落实率,增强代表履职成就感、责任感,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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