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召开2014年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

04.04.2014  17:21

  4月3日上午,县政协在机关会议室召开2014年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县政协主席许平、县委常委、副县长熊长虹,以及县政协主席会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孙小雁主持。

  县政协主席许平全面总结了2013年重点提案的办理成效。他认为,2013年10件重点提案,与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同想,同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大力提高了防洪能力、有序推进产村相融、加大盐化工建设力度、稳步提高黄花产业规模等,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亮点。对今年的20件重点提案,他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要进一步完善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实现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作;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协办单位也要主动与主办单位配合,及时提出答复意见交主办单位综合,使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县政协提案委要主动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配合,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提案落实到位。三要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重点提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办理提案,使提案真正落实,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四是要加大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县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有关部门办理重点提案的典型成绩、经验和成效,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县委常委、副县长熊长虹指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提案者与承办单位现场交流,有利于了解委员的真实意愿,对有针对性地办好提案意义重大。他要求各承办部门一要认识有深度,增强政治自觉性。委员提案、部门办理提案,本身是政治协商制度的实现形式,体现对政治协商制度的把握;重点提案是提案中的提案,是委员在生产一线充分吸收民意的“精点子”、好办法,对我们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办好提案是践行群众路线的载体,是回应人民的期待,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增强办理的自觉性。二是办理要有力度,做到有序办理。要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要真诚,部门领导既要负责,又要督办,要亲自过问、部署、研究,要落实办理科室、人员,保障经费。三是关键环节要抓住,确保办理实效。调研要深入,部门要深入一线,到点上去走访,听取群众真实想法,吸取营养,找到办理良策;协商要真诚,坚决避免关门编答案,绝不能集中时间搞批发;落实要到位,提案最终要推进工作,促进发展。

  县政协副主席唐定智传达了渠协[2014]9号《关于县级领导挂包督办重点提案的通知》。20名重点提案人阐释了提案要点,15个重点提案承办单位承诺了办理措施。(徐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