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8.02.2017  17:3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公安厅职能简介。 省公安厅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直接侦办大案要案和指导下级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境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省公安厅2017年重点工作。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巩固、提升、改革“三个关键”,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守住“五条底线”,全力实现“七个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公安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包括: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四川省公安厅装财处、四川省看守所、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一分局、四川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铁路工程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四川省公安厅档案馆;其他事业单位7个,包括:四川省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四川省公安科研中心、四川省公安信息通信中心、四川省公安报刊影视中心、四川省警犬基地、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四川省公安厅幼儿园。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和四川省公安厅铁路工程公安局为按照省政府安排移交省公安厅管理的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四川省看守所、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一分局、四川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省警犬基地预算列入厅机关,未单列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公安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公安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11,195.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2017年收入预算111,195.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81.74万元,占35.6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74.13万元,占64.28%;事业收入140万元,占0.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2017年支出预算111,1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9.13万元,占20.86%;项目支出87,996.74万元,占79.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公安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为105,696.3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74.1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73.05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7349.1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9,847.56万元,教育支出137.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7.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2.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公安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474.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6.3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移交我厅的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铁路工程公安局的相关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5,655.39万元,占92.86%;教育支出137.34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7.30万元,占3.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1.71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1,632.39万元,占2.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6,100.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厅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9,950.4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制证中心迁扩建、制证成本(工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干警记功表彰奖励经费等开支。保障厅机关的相关基本建设项目和综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80.8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关后勤服务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厅治安管理部门差旅费开支。保障治安管理户政、派出所管理等相关专项工作的开展。

5.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940.38万元,主要用于:出入境管理部门用于出入境制证专用材料及邮寄费开支。保障全省出入境证照的制作发放,服务人民群众。

6.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458.1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等的开支。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居民身份证申领补办等相关事项的正常办理。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4,55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全省的电路租费、网络运行维护等开支。保障厅机关及全省公安机关的网络运行,支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6,703.32万元,主要用于:省厅及由省厅统一建设用于全省公安机关的信息化项目开支。支撑全省公安机关各项专业工作信息化建设。

9.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59.1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保障相关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1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91.8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厅幼儿园相关教育支出。保障厅幼儿园的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1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5.4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日常培训开支。保障机关人员能力素质进一步有效提升。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492.9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保障离休人员经费按时发放。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69.8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缴纳。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0.5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按时缴纳。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0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保障单位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的补助等。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106.5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行政单位医疗相关支出。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及时上缴基本医疗保险。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事业单位医疗相关支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及时上缴基本医疗保险。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06.1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完善社会医疗保障补充形式,做好公务人员医疗保障。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632.3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保障厅机关工作人员与住房相关的需求。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59.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2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05.47万元、津贴补贴6·338.44万元、奖金37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9.41万元、绩效工资496.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69.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0.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8.52万元、离休费455.63万元、生活补助14.05万元、住房公积金1632.39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8万元。

公用经费4,83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1.53万元、印刷费77.64万元、咨询费2.9万元、手续费6.06万元、水费186.74万元、电费1030.11万元、邮电费157.89万元、差旅费292.65万元、维修(护)费143.49万元、租赁费12.33万元、会议费244.52万元、培训费45.47万元、劳务费72.86万元、工会经费262.84万元、福利费148.04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860.4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2.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8.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81.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及省委、省政府对因公出国(境)的相关规定,我厅严控出访规模,保持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反弹。

根据公安部、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7次,33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警务交流团等,计划增强与当地政府和警察部门开展跨国交流与合作,就打击跨国犯罪、海外权益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广泛交流和探讨,为我省公安工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促进与境外警方交流与合作、提高警务技能,提升执法办案理念,为国际执法合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厅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保持经费不增长。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外事活动接待、省际交流合作接待等,促进警务交流,拓展警务合作关系。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严格厅机关内部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在车辆数量增加的情况下,保持经费不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38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轿车192辆、越野车62辆、客车61辆、货车6辆、厢式汽车11辆、特种结构车6辆。较2016年增加88辆,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和四川省公安厅铁路工程公安局移交而增加的车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1.6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等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公安厅下属四川省公安厅机关、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铁路工程公安局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档案馆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100.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555.37万元,增长28.3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公安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6,897.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定点采购、台式机、服务器、照相设备、复印纸张、政法检测等专用设备、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警用制服、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公安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3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1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5台 (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和大型设备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公安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415万元。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四川省公安厅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