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8.08.2015  17:57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省公安厅是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关,具有直接侦办大案要案和指导下级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和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种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求助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设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员;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为立足点,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大局平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规范化、职业化、现代化“三化”建设为途径,坚持把“平安四川”行动作为龙头引领,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食品犯罪、农资“三假”犯罪等涉及民生、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两盗一诈骗”专项行动,落实“强打击、护民生”的要求,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开展涉网违法犯罪“破案会战”,依法治理网络环境,确保国家信息和网络安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实有人口管理,继续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着眼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加强社区、警务等工作的规范;组织“万警进万家” 亲民助民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警民联系;同时,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警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八个一律”规定,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战能力,奋力推动四川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公安厅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四川省公安厅收入决算总额为111,463.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89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6.98万元),事业收入131.75万元,经营收入477.13万元,其他收入2,019.13万元(公安部补助收入2018.77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4,939.8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6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5,883.57万元,主要为2014年财政拨款较2013年减少了23,402.55万元,公安部补助收入较2013年减少1,7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2013年增加19,155.21万元,结转经费主要为已进入采购程序的装备经费和被装购置经费等。

2014年四川省公安厅支出决算总额为111,46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098.05万元,教育支出176.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2.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8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1.83万元,其他支出256.9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893.46万元,结余分配27.7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5,883.57万元,但年末结转和结余仍然较大,主要包括全省公安民警被装购置、二代证指纹采集信息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看守所技防系统、电子港澳通信证、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在2013年度不能执行完毕,结转至2014年继续使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公安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67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后房屋修缮。

(二)公共安全支出49,339.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机关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警犬繁育及训养、信息化建设等。

(三)教育支出71.61万元,主要用于我厅幼儿园教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8.94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公安部门的特别抚恤金。

(五)医疗卫生支出90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住房保障支出934.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无房户购房补贴支出。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万元,主要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八)其他支出256.98万元,为发放的住房补贴。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8次,出国(境)24人。包括:赴尼泊尔交流团及赴南苏丹维稳维和警察慰问团等,赴尼泊尔交流团增进了我省与相邻国家之间的了解;赴南苏丹维稳维和警察慰问团带去了全省公安民警及领导对赴南苏丹维稳维和警察的关心和慰问,使我省维和警察圆满完成公安部下达的维稳维和任务。

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53.9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19.54%。主要原因是:2013年“4.20”芦山地震后,为抗震救灾,我厅取消了计划出访的团次,只保留了赴卡塔尔警体参赛团及香港交流团。2014年度我厅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22.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2.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美国、香港、马来西亚、越南、尼泊尔、泰国访问团。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600余人,共计支出10.2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餐费及礼品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8.6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待来访、交流的外宾和内宾。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1.03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0.50%,主要原因是: 201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同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单车核算制度。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801.2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侦查、案件办理以及承担全省公共安全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1.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四川省公安厅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