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1年退牧还草工程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29.10.2013  17:44

  根据农业部《西部地区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细则》、《四川省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省畜牧食品局副巡视员王植力任组长,省畜牧食品局监察审计处、草原处、草原监理站、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等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于10月21日至25日对阿坝州2011年度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进行省级核查验收。
  验收组一行通过翻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方式对阿坝州阿坝、红原等7县2011年度退牧还草工程围栏封育、草原补播、舍饲棚圈、人工饲草地、草原固定监测点等建设内容及建设效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对阿坝州2011年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内业、外业检查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阿坝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切实创新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和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符合规定,建后管护制度措施健全,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阿坝州马尔康县、小金县、阿坝县、红原县、若尔盖县、汶川县、茂县2011年度退牧还草工程全部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阿坝州2011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季节性休牧围栏建设任务235万亩,退化草原补播70.5万亩,人工饲草地9000亩,舍饲棚圈4000户,国家级固定监测点4个。项目分别在阿坝、若尔盖、红原、马尔康、小金、汶川和茂县实施,项目总投资90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7595万元。项目于2011年12月全面启动实施,2012年9月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