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妇网售假减肥药被起诉
新华社杭州9月11日专电(记者韦慧、裘立华)年轻妈妈产后吃减肥药效果不错,竟和丈夫想到卖假减肥药获利。近日,这对年轻夫妇被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查,约5个月的时间,他们通过网店销售的减肥药金额达25万余元。
经检查机关查明,高某和吴某夫妻俩原本开网店卖女装,后因有小孩暂时把网店关闭。吴某产后吃减肥药觉得效果不错,两人决定重新开网店卖减肥药。
高某在网上联系货源,通过搜索找到杨某,杨某自称是广西人,妻子是泰国人,货源方便。于是高某和吴某的网店2013年5月正式开卖泰国代购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
但一开始,有买家咨询“为什么买药不让他们填写体质表”,慌了神的夫妻俩便以买家的身份向其他卖家要来了体质表,这才明白原来体质表是要寄到泰国,泰国的医院凭此单开减肥药。
于是,高某将下单信息交给杨某,杨某配到药后再寄给他们网上销售。然而夫妻俩并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而且销售的药品也是假货。
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高某和吴某自行销售的两种减肥药并没有经过批准,按照相关规定,均按假药论处。
2013年9月23日,警方将高某和吴某抓获,当场查扣没有销售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共51种,5367颗。这些减肥药还检出了禁止添加的成分“盐酸西布曲明”,和须经批准才能添加的成分“呋噻米”,正是这些违禁成分,才会有明显的减肥效果,但长期服用对人体有害。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添加违禁成分,也按假药论处。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高某和吴某以营利为目的销售假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两人依法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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