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川卫办发〔2016〕157号
泸州市、绵阳市、广元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2016年工作计划》,现对88个贫困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
对贫困地区临床医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的根本途径。2010年,原卫生厅等6厅局印发和《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要求:三级医疗机构从2011年、二级医疗机构从2013年起,新招录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中级职称前,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等7厅局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要求:2014年起,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7个扶贫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委厅〔2016〕9号)要求:2016年88个县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80人。各地区各基地要充分理解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吃透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选派,确保完成2016年培训任务,
二、明确任务,加强考核
根据贫困地区临床人才实情状况和2016年定向医学本科生数,我委拟定了《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贫困地区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照此表要求,摸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医学毕业生和应训未训临床医生数量,制定送培计划,将送培任务纳入对县(区)和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指标,强化医疗卫生机构选送责任。省卫生计生委将送培任务纳入对市(州)卫生计生委的年度绩效考核。
三、定向全科,应培尽培
根据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凡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批准招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须立即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为全科专业,培训时间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
四、重点选派,优先录取
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以全科、儿科、精神科为重点,以其他薄弱专业为补充,统筹派出人员数量和专业。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须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88个贫困县送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具备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学员。在符合基本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培训基地要优先录取88个贫困县户籍或选派的学员。
培训学员到各基地报到时间不得晚于8月20日,进入基地培训时间不得晚于8月30日。8月30日前,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将本地贫困县住培学员选派情况上报我委。
附件: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任务分解表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任务分解表 [ ] 4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