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06.02.2016  08:29

2016年1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力以赴稳增长,坚定不移促转型,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税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省各级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3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7.9%。其中:税收收入2353.1亿元,非税收入97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83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7.7%。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面对巨大的增支压力,全省各级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7511.7亿元,完成预算的93.9%,增长10.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033.1亿元,完成预算的84.9%,增长22.6%。全省保运转方面支出116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5.5%,下降0.2个百分点;保民生方面支出4882.6亿元,占比为65%,与上年持平;支持发展方面支出1464.8亿元,占比为19.5%,提高0.2个百分点。

  收支预算实现平衡。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405.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执行中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8644.3亿元后,全省结存资金761.3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9.9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91.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178.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执行中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5896.7亿元后,省级结存资金281.4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7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83.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全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5年全省和省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14亿元主要用于:冬令春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2514万元,援助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8.1级地震救灾资金500万元,援助西藏自治区地震救灾资金8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186万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方面24.3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方面37.1亿元,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10.4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12.5亿元,国土、气象、城乡社区事务和住房保障方面10.5亿元,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和商业服务业方面15.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765.4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收入152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5.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729.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866.4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1602.1亿元),完成预算的88.9%,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加上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后,支出总量为2497.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省结余232.3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7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50.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26.6亿元,完成预算的62.9%,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交通运输、农网还贷、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等;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后,支出总量为734.4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15.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2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加上上年结转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0.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24.1亿元,完成预算的86.9%,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结转资金6.5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2%;加上上年结转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支出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转资金0.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25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5669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235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滚存结余3315.9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14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3464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现145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补助市县和上缴统筹基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滚存结余2013.5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以上201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5年,全省各级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各项审计整改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成效显著。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3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增收节支保障重点支出。2015年,全省各级始终坚持依法征收,动态分析监测收入执行情况,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强化收入征管。综合用好各项财税政策,通过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省级“三公”经费支出3.5亿元,比上年减少0.5亿元,下降13%。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等各项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工作。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执行管理,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结转资金减少8%;省级支出进度提高5.5个百分点,结转资金减少15.9%。

  二是稳增长惠民生持续加力。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出台了住房贷款补助、直接融资补助、置换债券优先清偿政府对企业欠款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严格执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按规定取消和暂停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600亿元。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支持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15年,“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预算执行总额达到1720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22.7%。

  三是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出台《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改革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圆满完成了年度改革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全面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进一步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省级专项项目在2014年基础上再减少10%。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首次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纳入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促进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完善跨区域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有力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更加明显。省级陆续设立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11支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兴业。加强财政金融互动,通过实施支持做大金融产业、鼓励直接融资等多种激励政策组合,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成功举办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现场签约项目44个,总投资额近1600亿元。

  四是对下帮扶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省对下补助3634.1亿元,增长8.3%,占市县支出的比重达到56.1%。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比重,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2015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1866.2亿元,占转移支付的比重达到53.8%,提高2.1个百分点。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2015年县级支出占全省支出的比重为69.2%,占比进一步提高。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全省所有乡镇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

  五是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加强。出台《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按规定处置到期债务,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90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467亿元、新增债券323亿元),完全覆盖2015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全省每年节约债务利息支出95亿元左右,有力地支持了铁路、公路、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470亿元,比上年减少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40亿元、专项债务2930亿元;省级债务514亿元、市级债务2323亿元、县级债务4633亿元。上述债务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和公益性设施。

  (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5年,全省各级继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支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全省投入884亿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转型升级。支持绵阳科技城、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攀西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设立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深化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支持实施“创业四川行动”,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支持七大优势产业和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支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推进“51025”重点产业园区培育,支持抓好50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实施500个重点技改项目,关停淘汰煤炭等落后产能企业超过400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全省投入1306亿元,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支持实施10个扶贫专项方案,推进落实“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和“五大扶贫工程”,全面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建立“1+4+4”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加强对扶贫开发攻坚的财政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出资30亿元支持项目县设立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安排20亿元支持市县设立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安排1.8亿元支持88个贫困县设立返乡创业就业贷款分险基金,推进落实“生产发展带动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开展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试点,探索支持贫困户增收新途径。

  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全省投入1791亿元,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向84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新建改造8万张养老床位,建设24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支持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年人均380元和40元,免费提供1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实施前下降30%。

  四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省投入1242亿元,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减免6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成果,落实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按年生均200元标准补助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将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实现中职全面免学费。继续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惠及约1.8万名藏区、彝区学生。增加地方本科高校财政投入,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五是支持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全省投入137亿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展送文化下乡(进社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支持全省89个博物馆和纪念馆、197个图书馆、33个美术馆、4500余个文化馆(站)和社区文化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落实22万余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资金。支持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少数民族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及传输,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设立四川省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支持90个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促进竞技体育发展,积极备战里约奥运会和十三届全运会。

  六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省投入638亿元,加强污染治理,支持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52万亩,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治理岩溶地区土地504平方公里,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支持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项目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探索建立财政激励机制,支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建制镇地下污水管网改造。治理109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2.6万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是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全省投入3177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带动农民持续增收。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快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产村相融成片发展。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政策实施范围,实现全省4.6万个行政村全覆盖。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公顷,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扶持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第二批140个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发展,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全省签单保费26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3000亿元的风险保障。

  八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投入638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百镇建设行动”,切实抓好天府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继续推进交通建设“八大工程”,启动实施农村公路改善提升等“四大专项工程”,支持雅康高速、汶马高速、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等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创新铁路建设资金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干线铁路建设。解决470万规划内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以及藏区规划外8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支持100余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35万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彝家新寨”、“藏区新居”、“摩梭家园”和“巴山新居”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四)“十二五”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五年,全省各级紧紧围绕中央和省重大战略部署,狠抓增收节支,深化管理改革,经受住了各方面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财政“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固本强基、做大蛋糕,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翻番,收入规模由全国第8位升至第7位,居中西部第1位。2011年和2014年收入先后突破2000亿元、3000亿元两大关口,2015年完成3329.1亿元,是2010年的2.1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大跨步,2012和2013年先后迈上5000亿元、6000亿元两级台阶,年均增幅达到12%。2015年支出突破7500亿元,是2010年的1.8倍,规模居全国第4位,居中西部第1位。对下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市县累计得到上级补助1.6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1.9倍,基层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支持发展更加有力有效。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出台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其中: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012年底的42项减少到2015年的3项,是全国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累计投入5872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十一五”期间的2.4倍。

  三是加大投入、健全机制,民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坚持保基本、守底线、建机制,凸显公共财政民生取向,支出重点向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倾斜,推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和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等,全省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解决了群众现实困难和长远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民生投入力度前所未有,累计达到2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3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10年的61%提高到2015年的65%。

  四是系统谋划、分步实施,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财税改革,部分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基本建立。坚持以理顺政府间财政利益分配关系为重点,调整完善省以下税收分享体制,率先推进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健全跨区域财税利益分享机制,扎实推进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建设。坚持以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为核心,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依法理财、规范行政,财政法治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财政管理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有序推进开放式决策,财政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公开。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基本建立起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整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及代表委员们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质量面临考验,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总体较弱,区域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局部风险不容忽视;支持发展方式有待改进,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改革举措落实不够,部分市县改革进展偏慢。对于这些问题,全省各级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三期叠加”背景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2016年财政收入增长更加困难。同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仍然较大,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前所未有。

  201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着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2016年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财税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严格税费征管,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规定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政府住房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二是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农村扶贫开发。足额落实10个扶贫专项方案2016年财政投入,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做好“四大片区”脱贫攻坚等重点民生事项资金保障。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和新型城镇化。增加大气、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推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合理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体系。支持提高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进棚户区改造。

  五是加大教育投入,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作为改革重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实行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

  六是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贯彻国务院“约法三章”,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制度落地生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在此基础上,支持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工作。

  (二)201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趋势、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确定的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究绩效”的原则,201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如下:

  1.全省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因素影响,2016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429亿元,同口径增长7%;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231.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5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2.2亿元;扣除上缴中央支出16.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585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预算为5851亿元,增长8%。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2.8亿元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73.8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00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024.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024.1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6.5亿元,收入总量为39.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9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09.4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315.9亿元、社保制度改革并入资金9.5亿元,收入总量为6334.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68.3亿元,滚存结余3366.5亿元。

  全省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15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届时再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省级情况

  根据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56.6亿元,同口径增长7%;加上中央对我省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231.8亿元、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8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6亿元;扣除补助市县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支出1686.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48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预算为1488亿元,增长10.2%。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2.8亿元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0.8亿元,其中:用于本级884.9亿元,用于市县1325.9亿元。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16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74.4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1亿元,收入总量为83.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3.6亿元,其中:用于本级25.1亿元,用于市县58.5亿元。本级部分支出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农网还贷、水利工程、体育事业、社会福利等。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6亿元,收入总量为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化工、煤炭等行业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成本支出等。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99.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2013.5亿元、社保制度改革并入资金9.5亿元,收入总量为3922.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72.9亿元,滚存结余1949.2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省委关于“保运转、保民生、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财政工作方针和支出安排序列,合理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

  (1)支持教育发展:安排资金247.3亿元,增长11.1%。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5.8亿元。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减免34万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免除39万名民族自治地区和全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继续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69.4亿元。统一城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巩固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城乡全覆盖成果,给予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补助,支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加大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力度。

  三是安排高中教育资金9.3亿元。按年生均300元标准补助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四大片区”贫困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支持民族自治地区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44.7亿元。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中职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支持中职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实施藏区、彝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惠及8万名左右学生。实行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84.8亿元。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至学业结束。保持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水平,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2)促进文体传媒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8亿元,增长10.9%。其中:

  一是安排基层文化建设资金12.2亿元。支持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推进村级文化室、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及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等建设。支持文化馆(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系列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是安排“六馆”免费开放资金5.6亿元。巩固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及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成果。

  三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9亿元。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支持媒体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品牌打造、电影产业发展、重点文化作品生产及文化“走出去”等重点项目实施。

  四是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5.2亿元。支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改善、振兴“三大球”及备战里约奥运会,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520.9亿元,增长14.5%。其中:

  一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34.3亿元。按时足额发放670余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1150余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及时足额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缴费补贴。

  二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1.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向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11.4亿元。新建改造8万张养老床位,建设25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2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23.4亿元。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就业规模,开展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工作,支持就业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等群体创业就业。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带动30余万人创业就业。

  (4)强化卫生计生保障:安排资金174.3亿元,增长11.5%。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54.1亿元。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力度,继续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二是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2.6亿元。继续按照年人均40元的财政补助标准,以老年人、儿童、慢性疾病患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十二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是安排医疗机构发展和创新资金21.2亿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推动医疗机构创新发展模式,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此外,安排中医药发展资金3.6亿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扶助资金17.6亿元。向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发放奖励扶助金,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夫妻发放特别扶助金,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妻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5)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安排资金54.6亿元,增长15.8%。其中:

  一是安排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2亿元。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提升生态保护功能,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农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工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试点,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安排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资金17.1亿元。支持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项目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支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建制镇地下污水管网改造。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亿元。治理8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力争完成1.8万农户避险搬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夯实农业基础:安排资金232.2亿元,增长11.3%。其中:

  一是安排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54.5亿元。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继续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发展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实施水产保增工程,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是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1.7亿元。推进土地治理工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提质增效。

  三是安排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14.8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力争实现全省签单保费28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约3200亿元的风险保障。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提高居民住房抗灾能力。

  四是安排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16.5亿元。巩固全省行政村全覆盖成果。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村内户外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等给予补助,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7)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安排资金79亿元,增长32.4%。其中:

  一是安排支持全面创新试验区建设资金21亿元。支持建设区域重大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研发,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

  二是安排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资金11.5亿元。支持推动七大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对接国家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集中力量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制造、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制造业。

  三是安排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资金14.2亿元。支持实施600户重点技改项目,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培育成长型优势企业,发展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100户以上企业落后产能,有序推进钢铁、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鼓励实施节能节水技改,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等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4.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互动,促进金融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8)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安排资金54.5亿元,增长13%。其中:

  一是安排财政金融互动资金17.2亿元。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和鼓励直接融资,采取激励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扩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丰富融资方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

  二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9.7亿元。支持打造西部商贸中心、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和成都国家级国际航空枢纽,推进电子商务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是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21亿元。加大支持国际合作力度,以支持中韩、中德、中法、东盟等国别产业合作园区为载体,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合作平台。以支持西博会等各类展会为载体,促进我省与周边地区的商贸交流。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鼓励省内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加快构建国际交通物流大通道。

  四是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亿元。支持旅游品牌宣传、市场拓展、景区规划和基础条件改善,继续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9)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475.1亿元,增长6.8%。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50.3亿元。支持实施农林水、交通、节能环保、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以及中央和省确定的重大项目,保持一定的政府投资规模。

  二是安排城乡建设资金61.2亿元。支持天府新区建设,做大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继续深化“百镇建设行动”,推动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支持蜀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补助资金,用于全省示范性项目融资成本补助。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305.4亿元。全力支持交通精准脱贫攻坚,继续实施普通国道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改善提升等专项工程,推进雅康高速、汶马高速、长江川境段航道整治和岷江港航电犍为枢纽工程等公路水路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推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建设。

  四是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8.2亿元。继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以及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0)改善城乡住房条件:安排资金116.8亿元,增长18.6%。其中: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4.4亿元。支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30万套,向农民工定向出租公租房。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24.6亿元。实施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支持“彝家新寨”、“藏区新居”、“摩梭家园”、“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11)加强社会治理:安排资金193.1亿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等行政运行支出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加大人才投入、增强政法保障等方面。

  (12)安排省级预备费15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支出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并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十三五”规划作了有效衔接,对事关全省长远发展大局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安排。一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通过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财政金融互动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资金安排,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二是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支持新型城镇化、新村和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推进重点特色区域建设,支持多点多极支撑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区域协调发展。三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四是贯彻开放发展理念,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打造具有示范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合作平台,加快构建国际交通物流大通道,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五是贯彻共享发展理念,足额保障脱贫攻坚资金,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群众急需急盼的20件民生大事,加大对藏区、彝区脱贫的支持力度,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22个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6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等必需的支出。

  (三)2016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未来五年,全省各级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不断做大收支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和保障效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政策支持和财力支撑。

  根据“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思路,2016年全省各级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一是狠抓财政收入增长。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加强税收稽查,减少税收流失。积极适应新常态,创新收入组织的方式和办法,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着力优化收入结构,提升收入质量。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采取体制激励、专项支持、基金投入等方式,努力培植重点税源和新兴优质税源,支持特色支柱税源发展壮大,通过支持经济增长,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二是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早投入、早见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各项财税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稳定政府投资,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主动对接国家政策支持和投资结构调整方向,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支持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加大“三农”投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重点特色区域发展。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65%左右。注重解决群众急需急盼事项,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0件民生大事。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医疗、文体、社保、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大扶贫开发攻坚投入,足额落实10个扶贫专项方案2016年所需资金,支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芦山地震灾区和康定、得荣地震灾区重建攻坚,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项重建目标任务。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健全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突破资金制约瓶颈。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通过财政补助、股权合作、基金引导、价格调整等政策支持,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探索推进评价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继续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五是增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坚持财力下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深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改革,不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占比,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继续加大对老工业城市、资源枯竭城市等的支持力度。健全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落实贫困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单列单算补助办法,夯实贫困县基本保障能力。全面建立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保障机制。

  六是推动可持续发展。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建立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债务高风险地区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在财政部核定我省2016年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发行规模内,及时组织债券发行,开展存量债务置换,加快债券分配下达,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年初预算和项目单位自身收益安排,足额落实地方政府债券2016年还本付息资金,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合理编制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未来五年财政改革发展谋划蓝图。加强年度预算与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不断提高财政发展的前瞻性和延续性。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五大发展理念,锐意进取、拼搏实干、奋发有为,为实现“十三五”时期宏伟发展蓝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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