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年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郑树全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成绩来之不易。(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是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29.1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7.9%;支出完成7511.7亿元,为预算的93.9%,增长10.5%;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加减,并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491.4亿元后,年末结余269.9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65.4亿元,为预算的115.7%;支出完成1866.4亿元,为预算的88.9%;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加减后,年末结余232.3亿元。三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1亿元,为预算的112.9%;支出完成24.1亿元,为预算的86.9%;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结转后,年末结转6.5亿元。四是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18亿元,为预算的100.1%;支出完成2353.1亿元,为预算的100.1%;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3315.9亿元。(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0.6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7.7%;支出完成1033.1亿元,为预算的84.9%,增长22.6%;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加减,并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183.7亿元后,年末结余97.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3亿元,为预算的101.1%;支出完成26.6亿元,为预算的62.9%;与转移性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等加减后,年末结余15.7亿元。三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亿元,为预算的117.2%;支出完成4.4亿元,为预算的100%;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结转后,年末结转0.6亿元。四是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63.8亿元,为预算的100.1%;支出完成1450.5亿元,为预算的100.1%;收支相抵并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2013.5亿元。
2015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依法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稳增长惠民生,积极转变促发展的方式,切实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增长困难,一些地方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区域不平衡情况较为明显,转移支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个别地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还应进一步加强。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积极稳妥、切实可行。(一)全省财政预算草案。一是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3429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与转移性收支等加减后,收入总量为5851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5851亿元,增长8%;加上中央提前通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2.8亿元后,支出预算为6573.8亿元。二是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00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024.1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1024.1亿元。三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33.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后,收入总量为39.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39.9亿元。四是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3009.4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社保制度改革并入资金等收入后,收入总量为6334.8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为2968.3亿元;滚存结余3366.5亿元。(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一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856.6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7%;与转移性收支等加减后,收入总量为148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1488亿元,增长10.2%;加上中央提前通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2.8亿元后,支出预算为2210.8亿元。二是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66.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1亿元后,收入总量为83.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83.6亿元。三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7.4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后,收入总量为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为8亿元。四是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899.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社保制度改革并入资金等后,收入总量为3922.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支出预算安排为1972.9亿元;滚存结余1949.2亿元。
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了省委提出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要求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与2016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以及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收支政策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关于2015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解决发展难题。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实施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成果应用。统筹财政增量与存量资金,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财税政策引导,促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依法规范和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违规举债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禁将城投债等企业债务纳入政府债务范围。认真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努力减轻企业发展压力。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推进脱贫攻坚。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激发发展活力。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努力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保持必要的政府投资规模,积极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完善拉动消费的财税政策,努力挖掘消费潜力。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创新创业。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涉农补贴政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大力保障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成果。抓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预算资金保障工作,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良性发展。鼓励农民工、川商返乡创业,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中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全面推进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落实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加大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强化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芦山、康定、得荣地震灾区重建任务如期完成。
(四)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促进规范运行。上年结转资金清核完成后,相关事项应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快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进程,及时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汇总情况应每半年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严格限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强化预算执行中期评估,依法进行预算调整。深入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省委要求,配合人大拓展在线监督预算执行的范围和内容。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审计查处和整改督促力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应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媒体上公开。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着手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提交省人大财经委初审的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应附专用项目的绩效目标。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预算法宣传培训,切实强化预算法定意识,相关情况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