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4年落马银行高管:大多涉及贷款腐败

10.02.2015  12:22

  相较于官员腐败,金融领域腐败的危害更大,可能造成更大的国资流失。金融领域与经济命脉息息相关,有时候,甚至一个说法、一个眼神都会造成国家巨额损失。因此,如果不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反腐,则会对经济命脉造成巨大影响。金融反腐,是我国深入反腐的重要领域,是反腐败的重中之重

  本报记者余飞

  新年伊始,素来风光的金融圈却出现了几分不安。

  2月2日晚,北京银行发布公告称,接到股东单位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告,京能集团原董事长、该行股东董事陆海军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有分析人士称,这个信息释放一个信号:金融领域的反腐大幕已经开启。

  “金融反腐,是我国深入反腐的重要领域,是反腐败的重中之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金融反腐早有端倪

  金融圈成为反腐重点目标,其实并不突兀。

  金融领域高管“落马”,在2014年就已密集出现。

  2014年6月,许昌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志民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同样在6月,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受审,检察机关指控杨琨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

  2014年8月,安徽省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操良玉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82万元,借贷款为他人牟利。

  不到一个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黑龙江省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进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同时,内蒙古银行也有两位高管相继落马。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时隔一个月后,即10月13日,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立案侦查。

  2014年1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行长陶礼明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短短5年内,陶礼明与他人合谋多次恶意超发数亿元国债,将其中约3.4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投资理财,供个人牟利。

  2014年12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毛志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都市中院查明,任职期间,毛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美元22.8万、港币60万、欧元9万、台币10万、英镑3000,同时,还收受了600多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据新华社报道,十八大以来至2014年9月,已有40余名金融机构负责人被查或被批捕,涉及银行、券商、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与这些反腐案件相对应,高层早已就金融领域的反腐作出安排。据媒体报道,2014年3月,中央纪委启动新一轮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数量增至12个,其中第四监察室负责联系金融口单位,分析认为将加速金融反腐工作的推进。

  在2014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王岐山强调,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他向这些部门提出要求,将落实“主体责任”,即党委作为主体,对所在单位的廉政建设负责。

   资源稀缺滋生金融腐败

  银监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6944亿元,较2013年年底上升1023亿元,已经超过2013年全年不良贷款增加规模的992亿元。

  在不良贷款增加的同时,是“贷款腐败”频发。

  梳理2014年“落马”银行高管的涉案情况不难发现,其中大多涉及“贷款腐败”。有专家认为,垄断地位和贷款资源的稀缺性已共生为金融腐败的温床。

  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费方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造成贷款腐败最直接的原因是高额的息差。比如,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副行长的杨琨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庭审记录显示,2004年后,杨琨先后为多名贷款遇到麻烦的地产商“说好话”,或启动“特事特办”,帮助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顺利拿到数十亿元贷款。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奚君羊认为,贷款腐败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资源的稀缺性,产生了大量的寻租空间,另一方面是资源的垄断。“两者共同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遏制腐败首先需要加强风控”。

  资源垄断滋生的腐败空间,不仅存在于贷款领域,还涉及证券、债券市场。

  据媒体报道,2014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先后召开机构部、私募部、创新部3个部门和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基金业协会3个系统单位廉政工作座谈会,15家会管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廉政风险座谈会。座谈会提出,当前证监会纪委要重点抓好两件事,一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二是做好“防止利益冲突、防范廉政风险”的课题研究工作,要“探索形成有证监会特色的‘双防’体系,并将其作为本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构成部分”。

   金融领域成反腐重中之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中国反腐正进入私营、公营部门齐抓并进的新阶段,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要求。回顾近年来一些干部的落马过程,无不是在行贿者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利益输送等方式“围猎”下,抵挡不住诱惑,作风开始败坏,逐渐走上违法乱纪之路。打击私营部门内的腐败现象能够震慑行贿者,净化政治生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中国廉政网曾刊发文章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无论是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还是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金融息息相关。对腐败而言,尽管腐败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利益输送多离不开金融这一载体与纽带。因此,做好金融反腐,不仅是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反腐败这一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竹立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相较于官员腐败,金融领域腐败的危害更大,可能造成更大的国资流失。金融领域与经济命脉息息相关,有时候,甚至一个说法、一个眼神都会造成国家巨额损失。因此,如果不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反腐,则会对经济命脉造成巨大影响。

  竹立家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反腐已经进入制度反腐阶段,金融领域反腐同样也需要制度化,即常态、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惟有如此,才能遏止金融领域腐败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