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称驾龄6年至10年老司机更易成马路杀手

15.01.2014  17:47

  本报记者杨沫

  路上行车,哪类车辆最危险?哪些路段最容易出事?谁才是真正的“马路杀手”?1月14日,我市交警部门公布201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情况,细化分析引发事故原因,同时警醒广大驾驶员:春运即将开始,要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确保出行安全。

   驾龄6年至10年更悬

  “不少人戏称新手为‘马路杀手’,其实‘菜鸟’司机大多规规矩矩开车,倒是些自以为老师傅的司机,出事的几率更高。”一位交警告诉记者。

  据统计,2013年,驾龄6年至10年的驾驶人导致死亡人数较大,共有55人死亡,占所有驾龄驾驶人肇事死亡总数的30.39%,居各驾龄段驾驶人肇事比例之首,同比上升27.91%;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事故发生率高,共发生交通事故331起,造成49人死亡,403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同类事故总数的32.64%、27.07%和33.61%,同比起数上升1.85%,死亡人数上升80.89%。

  从驾驶人违法类型分析,未按规定让行、逆行、无证驾驶以及其他影响安全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人员类型方面分析,相比城市人群,农民群体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增幅较大。全市农民群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2起,造成88人死亡,分别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3.25%、39.82%。

   车营运货车事故高发

  从车辆的使用性质分析,营运车辆肇事后果严重,营运货车事故比例较高。

  2013年,全市营运车辆有 11.2953万辆,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2.51%;营运车辆肇事共造成104人死亡,占全市事故死亡总数的47.06%,后果尤为严重。我市营运货车有9.6733万辆,占营运车辆总数的85.64%,因营运货车肇事共造成88人死亡,占营运车辆肇事死亡总数的84.62%,居各类营运车辆肇事死亡比例之首。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营运货车事故高发,表明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需加强,要把提升货运车辆驾驶人群的安全素养和技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转变为具体行动。

  另外,外籍车辆、驾驶人在我市肇事比较突出。2013年,外籍车辆在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68起,造成89人死亡,327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数的22.73%,40.27%和23.32%。

   路路口事故多发

  从路口类型分析,丁字路口、十字路口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0起,死亡40人,分别占全市道路(除普通路段外)交通事故总数的73.09%和74.07%。按道路交通信号方式统计,由于无信号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为318起,有交通信号灯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起,在有民警指挥的路段,未发生交通事故。自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123、124号令实施以来,全市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9.09%,死亡人数减少50%。

   时间14时至18时需提高警惕

  从时间方面分析,2月份事故最少,8月份事故多发,9月份死亡事故多发。在一天时间里,事故多发于7时至8时、11时至12时、14时至15时、19时至20时,上述时段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0起,占全年事故总数的25.45%,主要集中在上、下班时间段,道路、车辆、行人的矛盾突出,相应地平面混合交通交叉点多,争道、抢行违法行为多。6时至7时、16时至17时、18时至19时是发生死亡事故的高发时段,共造成47人死亡,占死亡事故总数的21.27%。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因发生时段不同,故呈现出差异性表现,每日14时至18时影响最为突出,需引起驾驶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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