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3.10.2013  17:0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 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11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对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能力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要求,以促进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就业为目标,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主线,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全面发展,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工作目标:全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35万人、创业培训5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人(其中:高级技工5万人、技师1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达到4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力争为72万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培育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以上,重点支持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评定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 一、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制定发布《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做好规划实施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 (二)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培育推荐工作;完成首批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认定工作;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我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新技师培训项目的实施意见,做好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适时召开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授牌仪式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总结交流高技能人才工作经验。 (三)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技师学院,完成第二批技师学院评审报批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筹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四)统筹做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制定完善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全省数控大赛等省级系列竞赛活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备工作,积极申请大赛集训承办项目,做好我省选手、专家和教练的遴选推荐工作。 (五)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2012年度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组织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做好2012年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 二、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一)继续实行职业培训目标管理。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各地培训需求情况,分解下达2012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主要目标任务。加强职业培训统计分析,实行职业培训季报制。开展职业培训调研和督查。 (二)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培训类型、不同培训模式的分类指导和工作推动。指导各地统筹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推动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开展藏区职业培训援助活动。 (三)强化职业培训规范管理。在全省推广使用全国补贴性职业培训信息统计系统,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职业培训定点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加强职业培训过程和资金监管。 三、全面加强技工院校建设,促进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赢得新的比较优势 (一)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与企业合作,鼓励多元化办学。继续组织开展省重、国重和高级技工学校申报评估工作,促进技工院校加强全面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加强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加快发展高级技工教育,扩大高级工培养规模,选择技师学院和部分高级技校培养预备技师。研究制定技工院校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实施意见,引导技工院校在提升现有学制教育规模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多层次、多规格的职业培训。 (二)改善技工院校招生环境。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技工院校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畴,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宣传、统一招生代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扩大技工院校的社会影响力,吸引广大青年就读技工院校。开展技工院校清理整顿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完善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范资助管理工作流程。强化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受助资格审批,抓好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对全省技工院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技工院校基础数据的清理、采集,依托技工院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四)强化教学指导与规范管理。研究制定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和教学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专业设置专家评审备案和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加强专业建设,扶持发展一批重点专业。指导技工学校以《技工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结构情况设置专业。鼓励技工院校参与“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组织召开“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会,选择部分技工学校推广运用“一体化”专业课程。 (五)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技工学校校长学习考察活动,更新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模式。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进企业参加实践研修试点工作,探索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新模式。举办一体化课程教师培训班,加快一体化教师的培养,为在全省技工院校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继续做好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四、强化质量管理,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一)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深化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制定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组织发动、支持鼓励企业(行业)更多更好地开展职工技能评价工作。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评回避制度;在继续推进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院校学生全省统一鉴定试点;结合“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积极研究探索课程考试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考核认证模式。严格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按照统一“站所标准、考评人员资格、命题管理、考务管理、证书管理”的要求,做好社会化鉴定工作。继续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制度,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组织开展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一考评工作。继续做好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特点,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办法。 (二)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研究制定鉴定质量考核指标和责任指标体系,健全和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启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示范评估工作,公布评估结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评估暨清理整顿工作,审核并公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范围,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落实督导制度,确保考试安全和鉴定质量。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统计、申领、验印、核发管理办法和程序。

(三)夯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基础。制定完善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办法,推进我省地方题(卷)库的开发工作;基本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市(州)级分库运行管理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业务培训,抓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附件: P0201204233291137592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