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17年第1号)

12.01.2017  09:05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安委[2012]10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三年。

附件: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docx (点击下载)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