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完成2016年第一次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任务

21.04.2016  16:21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637号)安排,2016年1月- 3月,省兽药监察所在全省开展了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监督抽检涵盖除凉山州、眉山市以外的19个市(州),共抽检猪肉、猪肝、禽肉、禽蛋4大类共计316批(次),并对抽检样品进行了:氟喹诺酮类的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5-吗啉甲基-3-氨基-2-噁唑烷基酮(AMOZ)、1-氨基-乙内酰脲(AHD)、氨基脲(SEM)共2大类8个检测参数,总体合格率为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