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召开2016年第一次人事工作例会

30.03.2016  13:08

3月23日,西南交大2016年首次人事工作例会在犀浦校区综合楼148会议室召开。学校各单位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和人事秘书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旨在让各二级单位和教职工能及时了解学校即将出台的人事相关政策。


学校人事处处长郭俊首先对2016年学校计划出台的20个人事相关管理办法、方案进行了总体介绍 ,重点对其中关注度较高的即将出台的10个管理办法或方案从要点和实施效果两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包括“定编定岗方案(2016-2018)”、“各类别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新进教师实施准聘和长聘制岗位管理的规定”、“教育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实施方案”、“教育职员岗位小台阶设置管理办法”、“工勤人员岗位晋级工作方案”、“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修订)”、“教师出国研修管理办法”。他指出,每项文件的出台都会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通过召开人事工作例会等形式在文件出台前广而告之,并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工意见与建议不断完善。

郭俊对长期不在岗人员清理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人事处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开展第二批清理工作,并通过“媒体公告”“开学报道情况检查”“再次核查”等方式再次核实“长期不在岗的人员”后,提请校长办公会作出辞退处理;此外,他还通报了全校各二级单位报送的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及通过人事考核系统填报的整体情况。他指出,人事处将重点关注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并对 “没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与各二级单位进行梳理核实工作。

郭俊最后强调,学校通过对“长期不在岗人员清理”和“加强考核以及考核结果运用,全面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人员流转退出机制,有效提升学校各支队伍的整体水平。

随后,人事处副处长贺剑针对学校2016年3月16日由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重申规范人员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从政策背景、人员经费的发放程序、考核办法、支出标准、发放总额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几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强调学校将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全面建立健全酬金发放审批备案程序,严格执行酬金发放标准和最高限额,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兼职和兼职取酬,规范学校人员经费的发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