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的通知

05.07.2017  18:13

                                        川农业函〔2017〕55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发)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要求的2个水稻、3个玉米品种,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信息由引种者提供,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引种者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附件:四川省2017年第一批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目录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7月3日


附件.docx


关于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