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诫勉约谈会

04.05.2015  18:09
  4月29日,为强化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切实规范我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按照省局主要领导要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诫勉约谈会,对第一季度广播电视违规广告播出情况较为突出的11家省、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局副巡视员王道全、传媒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靖平在虚假违法广告信访带案下访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报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第一季度的监测数据和群众投诉情况,对违规问题比较突出的播出机构进行批评和警示。

  会议指出,广播电视的广告,受众面广、影响力大,既是媒体企业的经营行为,又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播和价值引领作用。虚假违法广告是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病害,一方面严重损害了主流媒体的形象,另一方面侵蚀了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必须按照赵勇局长“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特别是今年列入了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整治内容,一定要有足够声势和强力手段,取得实效、交出圆满答卷”批示要求,一丝不苟、聚精会神抓落实。

  会议强调,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站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高度,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站在增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高度,认真抓好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和监管工作。要增强底线思维,切实严格管理,播出机构要负起责任,守好底线;要增强辩证思维,做到科学管理,以提高节目质量促事业发展;要增强法治思维,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要增强前瞻意识,避免广告经营杀鸡取卵,目光短浅;要增强系统思维,调整广告结构,做好规划统筹。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制度措施,强化监听监看手段,加大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和处罚力度,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规范有序。

  会上,11家播出机构逐一反思发言,表示接受处罚并对广告播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完善广告发布审查制度。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信息来源:省局传媒处,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