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举行
记者从12月5日上午举行的省政府2014年立法项目论证会上获悉,68件备选的立法项目在网上接受公众投票期间,共获22万多票。其中,《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项目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政府规章项目最受关注。
截至10月30日,省法制办收到35个省级部门申报的68件立法项目,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39件和省政府规章项目29件。这些立法项目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四川日报网站上公布并接受网上投票。其中,得票数靠前的地方性法规项目主要有《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等;得票数靠前的政府规章项目主要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修订)》、《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
“一是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二是加强违法生育处理和责任追究。”作为地方性法规备选项目,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除获得网民关注外,也受到社会各界支持。论证会上,不少专家、学者也赞同将其列入省政府2014年的立法项目。省社科院法学所负责人韩旭认为,修订计生条例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相适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陶维东也表示,计生条例的修订对社会的影响较大,可以优先考虑。
作为政府规章备选项目,将《四川省灰霾污染实施方案》上升为我省地方性法规,也得到较多认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拟规范的内容主要有八项,包括控制秸秆焚烧、整治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燃煤和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生态建设等。
“地方性法规应考虑四川特色。四川的灰霾污染天气较为严重,应放在第一位考虑。而且这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情,更多方面应共同参与。”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王建平表示。
韩旭也认为,生态环境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尤其对于雾霾污染的治理,群众非常关注,网上征集意见的得票率也很高,“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
此外,为避免部门利益法制化,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等呼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将地方立法项目委托给中立且专业的高校或者律师事务所,由他们来调研、起草地方性法规,实现地方立法的去部门利益化,“外省市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这方面的探索了,四川在这方面也可以有所建树。”(消息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