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35件

26.07.2014  18:50

  新华网上海7月26日电 (记者仇逸)记者从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上获悉,上海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手段,保持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震慑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35件1958人。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介绍,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561人,受贿900人,行贿347人,挪用公款127人,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23人;大案1552件,占立案数的94.9%,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97人。经审理,提起公诉1691人;法院已判决1496人,其中有罪判决149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48亿元。

  上海坚决查处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281件285人,占总人数的14.6%。立案侦查处级干部205人,局级干部16人。查办了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1547万元,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1045万元等一批案件。已判决的12名局级干部案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人。

  近年来国有企业贪污贿赂犯罪居高不下。上海检察机关围绕国企改制、重组以及采购供销等国资经营管理的重点环节,加大查案力度,每年查处数超过案件总量的四成,2013年达到52.1%。五年来,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19件926人。查处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受贿1187万元、贪污500余万元、挪用公款3335万元、隐瞒境外存款港币110万元,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戴伟中受贿810万元等一批案件。

  上海检察机关五年来共查处司法人员贪污贿赂案件38件39人,比前五年上升14.7%。其中,公安机关20人,司法行政机关16人,国家安全机关2人,法院1人。

  据悉,上海将继续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查处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利用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财政补贴、执法司法等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犯罪,特别是要坚决查处职务高、数额大、有影响的大要案;着力查处在国资领域、工程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犯罪;着力查处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业关系民生民利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