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旌阳区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30.11.2015  10:13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支持种粮大户,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培育新型粮食生产主体。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开展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及各乡镇积极搞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种粮大户资格的认定,确保种粮大户受益。目前,全区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已圆满完成,补贴资金已于11月30日如数兑现到户。2015年,全区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共102户,较去年增加26户,种粮补贴面积15945.3亩,较去年增加3632.3亩,补贴资金1040092元,较去年增加211396元。

  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到位,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全区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各项措施,认真搞好项目实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进行相关协调。区农业局农技站、区财政局农业股具体搞好组织实施、项目指导和数据核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二是认真搞好政策宣传。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种粮大户补贴惠农政策,宣传实施该项目的目的意义、操作方法、公示制度和公示内容,提高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补贴资金兑付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严格规范项目操作。我区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分阶段实施补贴项目。第一阶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对所辖行政区域的种粮大户进行了认真核实,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了种粮大户种植面积的汇总、审核、确认工作,并报区农业局进行了复查审核。第二阶段:各乡镇、街道对种粮大户补贴进行了村级公示,做到补贴政策、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发放方式、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七公开”。第三阶段: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对复查审核合格的种粮大户报省财政厅、农业厅进行终审确认。第四阶段: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终审确认的种粮大户补贴清册,通过“一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