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教辅材料价格申报的通知
各出版单位: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1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秋季教辅材料价格申报工作,商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秋季学期,进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评议公告的所有教辅材料,须于印制前重新申报价格。以后学期因教辅修订,印张、色数、纸张规格等发生变化,应说明变化调整原因,重新按规定程序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本季教辅材料价格试行网上审核。出版单位进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价格管理”(http://60.255.38.106:8887/tms)系统,填报教辅材料价格申请,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依次完成网上审核。教辅材料申请价格经确认后由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教育厅联合发文。
三、申报要求
(一)出版单位登陆“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价格管理”系统,准确填报《2016年秋季(或春季)列入评议公告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申报表》,检查无误后进行提交。系统报送后打印申报表,连同价格申请报告(红头文件,具体格式见附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发改委。
(二)出版单位须于6月5日前完成2016年秋季学期教辅材料零售价格申报工作。
(三)10月15日前,请出版单位进入教辅教材价格管理系统上传教辅封面、版权页和封底,同时将样书缴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未按规定上传资料及缴送样书的出版单位下季教辅价格将不予审定。
省发改委联系人:任鸿玲(电话 86705625)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人:常雅玲(电话86696949)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跃红(86113095电话86113095)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