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2014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五大重点任务

18.03.2014  15:41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刘星) 3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该意见结合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财政状况实际,明确2014年的重点建设任务。

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万张。围绕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4%的目标,本着政府托底的原则,推进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包括新建、改扩建、购置房屋等形式)。

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5.5万张。围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5.5万张(包括新建、改扩建、购置房屋等形式)。

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万张。围绕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的目标,通过维修房屋设施、添置设备器材、增设短期托养床位等,改善养老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挥集中养老和提供养老服务的双重作用,实现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万张。

建设2000个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围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的目标,因地制宜推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设13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70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覆盖100万人。围绕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促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体系形成的目标,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为100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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