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将2015年确定为问责年

04.05.2015  09:42

  反腐败斗争没有“减速带”和“休息区”。在辽宁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提出了今年的重点任务。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辽宁省纪委将2015年确定为“问责年”,要求在全省深入开展问责。沈阳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并建立“工作台账”。本溪满族自治县以问责开路,制定出台《本溪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锦州市规定对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统计显示,2015年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起,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辽宁省纪委)

(原标题:辽宁:将2015年确定为"问责年")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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