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的通知
20.03.2017 11:05
本文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的条件及程序,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有关破格复试条件的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破格复试条件
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破格复试仅限于所报考的专业生源不足,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考生初试成绩(公共科目单科)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限学术学位类工学)基本要求5分以内;
3、考生须在报考专业科目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4、破格复试不得跨专业进行。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本人须于3月21日前向初试报考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破格复试申请书》,申请书应由考生本人签字。
2、申请书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破格复试审核表》并于3月22日前报研究生处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3月23日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3、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说明
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录取办法要求与第一志愿合格考生、调剂考生完全一致。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0日
本文来源: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03.201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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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成都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