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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创新〔2016〕26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陆“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www.ctisc.com.cn),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申报材料包括《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其中,建筑行业需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建筑行业类)。
二、曾使用过技术创新服务系统申报过项目的企业,用户名、密码与申报项目一致。第一次登陆“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申报材料的企业,需到所在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申请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三、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此文件转发辖区扩权试点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登陆“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于5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一式1份。
我委将按规定会同科技厅、财政厅、地税局、成都海关组织认定审查。
联 系 人: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