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

17.03.2017  21:35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对省属高等院校教师、科研、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文件规定,成都医学院拟对2017年人员招聘计划中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直接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医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原系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1947年10月建校,2004年8月整体从军队移交四川省政府并更为现名。现有新都、天回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04.9亩。学校于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权,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承担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014年,学校“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四川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以医学类专业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现有教学单位11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5个,全日制在校生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1.1万余人,继续教育学生1.6万余人。学校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医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1个,重点科研平台10个,教育部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3个;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围绕“人才强校”战略目标,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们将为您的事业发展提供广阔天地。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cmc. edu.cn )。

二、招聘岗位

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高端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和《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中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岗位。此次发布岗位之外,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校亦诚意邀请面谈。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和宁缺毋滥”原则,学校组织同行专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院(系)、学校两级专家组考评,考评合格上报学校公招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审议并产生拟聘人员,人事处按相关程序审核报批、办理聘用手续,成熟一个聘用一个。

四、招聘对象、待遇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海内外直接考核招聘符合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中专业、年龄等条件,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待遇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可按事业编制内引进,也可编外柔性聘用。

学校对评定为一、二、三层次的高端人才及优秀人才给予“四个一”的平台待遇,即:一笔引进激励津贴、一套住房 购房(租房)补贴(无房源时)、一笔学科(专业)建设启动经费、一支创新团队或工作室(实验室)组建权;和薪酬标准“二选一”的优惠政策,即:有条件年薪制、 按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破格校聘为教授或副教授。符合各直属附属医院用人标准和需求的,可按各直属附属医院人才引进激励办法配套。

其他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一套公寓式住房 租房补贴(无房源时),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三)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须符合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所列专业、学历学位和年龄等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形式向我校咨询、报名,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或报名表,以及应聘支撑材料(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或复印件,论文检索情况、课题立项或结题情况、科研获奖情况、专利发明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或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院系级和校级评审。

(三)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须在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拟编外柔性聘用的,人事处按学校办公会意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拟编内聘用的,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报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的拟聘人员,报送材料还应包括: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

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七、纪律与监督

本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62739219、62739221(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尹老师、陈老师

联系人信箱: [email protected]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28-86147719(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监审处)

附表:1、《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高端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医学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副高级及以上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3、《成都医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成都医学院

2017年1月20日